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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机制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4143287
  • 作      者:
    杨书怀著
  • 出 版 社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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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书怀,男,安徽六安人,1980年10月出生,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会计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主要从事法务会计与审计、公允价值会计与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近年来,在《会计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财政研究》、《当代财经》、《财贸研究》和《财经论丛》等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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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务会计是法学和会计学两大学科“知识融合”的结果。注册会计师所从事的会计鉴定业务是法务会计的重要内容,其出具的鉴定意见作为专家证人提供的专家证言,本质上属于专家证据,对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采信适用专家证据采信规则。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机制旨在解决什么样的会计鉴定专家证据可以进入法庭、可以被当事人认可、可以作为法官认定事实的依据,是在促使法务会计鉴定意见被事实裁判者所采纳的目标导向下,不同诉讼主体在不同诉讼阶段,协同运作发挥诉讼功能的过程。本书立足于法理学,结合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从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采信机理——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统一入手,构建了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采信机制。法务会计鉴定意见采信机制的构建,有助于指导诉讼当事人合理举证、规范法务会计鉴定业务,引导法官对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采纳、提高鉴定意见的采信度,增强社会对法务会计鉴定工作的认同度,更好地体现诉讼公正、公平的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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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三节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基本概念一、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
  (一)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属性:专家证据
  专家证人是英美法系国家对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为诉讼中有争议的专业问题提供意见的证人的称谓,在大陆法系称为鉴定人。早在14世纪,英国就确立了专家证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地位,但是,当时的专家证人只是以法官助手的身份出现,而且是由法庭指定,类似于司法会计中的鉴定人。18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组织的规模不断扩大,经济组织内部的结构日益复杂化,经济组织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更为复杂。与此同时,经济纠纷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经济犯罪的形式越来越多,手段也更为高明。法庭及仲裁机构受理的经济案件日益增多,更为复杂①,对专家证人的需求也越来越广泛。由于法庭的审判者或法官受其对各种专业知识及经验的限制,在指派专家证人中存在着效率低下的问题。如由于事先对经济案件的性质不够了解,在指派专家证人时,所选专家对案件的针对性不够强,因此,专家证人的证言的公正性、客观性受到了质疑。由于这种单纯的法庭指定方式已经不能满足诉讼制度的效率性和公正性的要求,于是,由当事人聘请专家证人的方式在英美法系国家产生并得到了不断地发展。
  这里的“专家”概念要比我们通常所说的专家范围要广阔得多。只要在特定领域或学科中具有超越一般人的知识及经验的人,均可以成为法庭上的专家。专家证据也可称为专家意见,是专家证人对所在领域或学科相关问题发表的看法或形成的意见,专家证据并不限于专家证人亲身感知的内容,还可以是基于在诉讼中单纯为了证明的目的而收集的信息提供证言。专家证人可以对事件的原因或者结果发表意见,可以对他人的行为进行解释和说明,甚至可以对非事实性的问题,例如过错、过失、损害等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
  会计专家证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
  第一,专业性。作为会计专家证人,其必须是专业人士,具有丰富的会计、审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及经验,并且这种专业水平足以能够应对诉讼中涉及的法务会计特定事项的科学分析与判断。
  第二,非裁判性。即会计专家证人在诉讼案件中,只能以专家证人的身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咨询或向法官提供专家证言,但不能对案件事实直接进行裁决,或对法律问题作出决定性的判断。并且,其所提供的证言是否可以采信及可采信的程度必须由法庭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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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一、研究背景——从科龙案说起
二、选题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三、研究现状的评述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一、研究内容与难点
二、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四节  创新点与局限性
一、本书的创新点
二、本书的局限性

第二章  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概述
第一节  法务会计的基本概念
一、法务会计的含义与内容
二、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
第二节  法务会计鉴定的基本概念
一、法务会计鉴定的边界与内容
二、法务会计鉴定与司法会计鉴定
三、法务会计鉴定与社会审计
第三节  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基本概念
一、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
二、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机制

第三章  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理论分析
第一节  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理论基础
一、西蒙程序理性与专业化分工
二、审计学基础
三、诉讼证据法学基础
第二节  程序理性对鉴定采信机制的影响
一、法务会计鉴定的程序
二、法务会计鉴定的程序理性
第三节  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机理与采信机制的确定
一、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机理
二、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确定
第四节  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内容
一、法务会计鉴定的可采性
二、法务会计鉴定的质证
三、法务会计鉴定的采纳

第四章  法务会计鉴定的可采性
第一节  专家证据的可采性
一、可采性的法理分析
二、专家证据可采性的标准
第二节  专家证据的可采性规则及借鉴
一、英美法系专家证据的可采性规则
二、大陆法系鉴定结论的可采性规则
三、可采性规则的评述与借鉴
第三节  法务会计鉴定可采性规则
一、法务会计鉴定人资格制度
二、法务会计鉴定的可采性规则设计

第五章  法务会计鉴定的质证
第一节  两大法系专家证据(鉴定意见)的质证模式及其借鉴
一、英关法系专家证据的质证模式
二、大陆法系鉴定意见的质证模式
三、专家证据(鉴定意见)质证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第二节  法务会计鉴定质证的原则
一、直接言词原则
二、交叉询问原则
第三节  法务会计鉴定质证的前提
一、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开示
二、法务会计鉴定人出庭作证
第四节  法务会计鉴定质证的内容
一、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
二、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证明力
第五节  质证的相关保障与支持
一、法务会计鉴定技术标准的构建
二、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建立
三、法务会计鉴定人利益的保障

第六章  法务会计鉴定的采纳
第一节  证据采纳的法理分析
一、认证与采纳
二、自由裁量与自由心证
三、经验法则与逻辑规则
第二节  法官对法务会计鉴定的采纳
一、法官的思维方式与采纳
二、证明标准与法务会计鉴定的采纳
三、影响法官采纳法务会计鉴定的因素
第三节  陪审员对法务会计鉴定的采纳
一、陪审员的采纳模式
二、影响陪审员采纳法务会计鉴定的因素

第七章  法务会计鉴定采信的案例分析
第一节  无可采性的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
二、案例分析
第二节  未采信的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
二、案例分析
第三节  采信的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
二、案例分析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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