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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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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律师的天职:信仰与法律工作:christian faith and legal practice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5404523
  • 作      者:
    (美)约瑟夫·阿莱格雷迪(Joseph G. Allegretti)著
  • 出 版 社 :
    当代中国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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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美国宪法及建立其上的法治社会,深刻地影响了美国乃至其他许多国家政治、经济及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然而,一部宪法以及法治社会的建立和维系,绝不是人为设定的、孤立存在的现象,而是在当时历史、文化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法治国家,法律条文的制定与执行、司法体系的运行、社会成员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遵守,无不深深根植于其伦理观念、思想意识、历史文化和宗教信仰之中。
  因此,了解美国宪法与其当时历史文化的关系,理解建立法治社会所必须的社会条件,更全面地认识法治这一社会现象在人类历史中产生的原因和过程,以及社会、文化、宗教、思想、历史等对法治社会的深刻影响,将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提供有益的启迪。有鉴于此,我们策划编译了“美国法律与历史文化丛书”,期望通过介绍西方颇具影响力的、探究美国法律与美国历史文化之间关系的著作,为中国法治社会的建立提供更加丰富的借鉴。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本丛书已经出版六部著作。我们将继续努力,甄选和编译更多更好的探究法治与西方历史文化、宗教信仰等诸多关系的著作,充实本丛书,为中国法治的发展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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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约瑟夫·阿莱格雷迪(Joseph G. Allegretti),1977年于哈佛大学法学院获法律博士学位(J.D.),1989年于耶鲁大学神学院获道学硕士学位(M.Div.)。现任教于位于纽约州的锡耶纳学院(Siena College),讲授商业与专业伦理、神学与伦理等课程。


  译者简介
  王军,2003年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讲授公司法、侵权法、房地产法等课程,关注国企改革、政府管制、律师专业伦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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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律师的天职:信仰与法律工作》一书针对美国律师界长期存在的“法律人心灵危机”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做出了独到的解答。所谓“法律人心灵危机”,是指法律人在工作中无视自己的信仰和价值观,将个人信仰、道德观与所从事的工作完全分离所引发的心灵危机和社会信任危机。作者认为,这是法律专业诸多乱象的根源。它导致民众对律师越来越不信任,法律职业荣誉感日益衰落,法律系统远离正义和道德。
  《律师的天职:信仰与法律工作》一书旨在从全新视角重构法律专业的精神支柱。作者引入“更新”“呼召”“天职”“约”等概念,重新解读律师与客户关系、律师功能与角色、律师如何服务弱势群体、律师如何对待诉讼、对抗制与和好的关系等主题,为律师描绘了一幅激励人心新的愿景。
  作者还重新阐释了那些一直困扰律师的重大问题。诸如:律师为什么要给“罪人”辩护?律师如何处理当事人的虚假陈述?律师如何定位自己与客户的关系?律师能为弱势群体做什么?对这些问题,本书给出了不同于传统的回答,令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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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导言  法律人的心灵危机
  我曾对一位朋友谈起,我正在写一本书,讨论信仰(faith)与法律工作(practice of law)的关系。当时我不无自豪地说,“我想探讨的是,一个人既是基督徒又是一名律师的话,对他究竟意味着什么。”朋友沉默良久才应道,“但是,乔,接下来你打算写些什么呢?”
  对这位朋友的反应,我不感到意外。以往的几年里,当我告诉业外人士我正在做什么时,他们不是讶异就是哈哈大笑。律师竟然为宗教和属灵的事儿操心劳神——这可真是律师笑话中的极品!相反,我和一些律师朋友谈及此事时,他们却露出茫然困惑的目光或紧张愕然的表情。很多律师承认,从未想过我所说的事情。他们甚至无法想象,探究律师工作在宗教和属灵上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意思。
  下面几个片段可以表明法律工作与属灵生命间存在的鸿沟:
  * 在从事了十年律师和法律教学工作之后,我离开法律界就读耶鲁神学院。刚到那儿一个星期,就有另一个曾经也做过律师的学生告诉我,她不再做律师了,因为“基督徒不可能做律师。”
  * 我的一位律师朋友在他的教会做执事。当我称赞他愿把时间和才智奉献给教会时,他却叹道,“我必须在周末作些事情,补偿我在其它时间的所作所为。”
  * 这个故事或许出于杜撰,但广为人知:一名法学院学生听了一个案子的判决结果后,禁不住大喊“这是不公正的!”教授却冷言应道,“你若想研究公正,就去念神学院吧!”
  * 下面的故事则实有其事:法学教师问学生,审判的目的是什么。一名学生答道,“发现真相。”话音未落,全班哄堂大笑。教师厉声追问,“谁在乎真相?”学生迷惑不解地回答,“我在乎啊。”“好吧”,教师说,“这个问题你去和上帝深入探讨吧。”然后,他转向另一个学生问,“审判的目的是什么?”【1】
  律师的信仰和工作之间的裂痕从未像今天这么明显。毕竟,与医学和神学一样,法律是传统上需要学术修养的专业之一。“专业”(profession)一词来自拉丁语的“表白信仰”(to profess)或者“起誓”。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法律工作被视作一种神圣的、宗教性的职责。
  如今可大不相同了。法律专业(legal profession) 深陷危机之中。公众对律师的尊重一落千丈。电影和喜剧演员们惯于借奚落律师来博取观众的大笑。一系列备广为人知的“马戏表演式”审判(这种表演在辛普森案中登峰造极),不仅侵蚀了公众对律师的信心,也导致律师所服务的法律系统(legal system)备受公众质疑。律师自己对他们的职业选择也越来越不满意。正如哈佛法学院教授格兰登(Mary Ann Glendon)所说,“美国律师比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律师更富有、更有权势。但是,他们一点儿也不开心。”【2】
  以下这些统计数字描绘了这个行业令人忧伤的景象:【3】
  * 律师陷于抑郁的可能性几乎是其他人的4倍。一项对105个职业的调查显示,律师最容易抑郁。大约每4个律师中就有1个感到不满足、孤独并常有社会疏离感。这个比例比其他人群高很多。
  * 在过去十五年间,律师扩大计费时间(billable hours)的压力几乎翻了一番。现在,律师一年平均计费时间是2000到2500小时。44%的律师说没有足够时间顾及家庭。54%的律师反映留给自己的时间太少。
  * 1990年,只有三分之一的律师对他们的工作感觉“十分满意”。28%的男律师和41%的女律师感觉不满意。不满的比例比1984年几乎翻了一番。
  * 1986年,17%的美国人认为律师不如其他人诚实。到1993年,这个数字上升到31%。
  * 1986年,18%的美国人认为律师过多。这个数字到1993年蹿升至73%。
  * 在所有针对律师的违纪投诉中,大约一半是因为律师对某种物质上瘾。大约13%到18%的律师酗酒。
  业内外人士都试图通过实施改革来解决上述问题。批评者经常建议,要采取措施抑制法律工作不断加剧的商业化倾向,并且要恢复法律作为一种神圣职责的传统观念。这些改革建议都很有道理,而且早该实施了。
  但是,大多数关于该专业现状的讨论都将法律与人的宗教和属灵生命的分离视为理所当然。就像我的那些朋友和熟人一样,批评律师业的人总是把法律专业当做一个孤立的、自治的、与律师内心深处的价值和责任无关的领域。这种认识实际上是默认了人的生命可以被生硬地割裂为互不相关的若干部分。讽刺的是,对生命的割裂恰恰就是他们所谴责的许多问题的根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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