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单位从来不放假,节假日也上班,我们该怎么维权?
问题来由
我在一家刚成立的小企业里打工,由于襯模较小,各项制度都不健全,我们从来没有过双休,节假曰也不放假。我们找老板提建议,老板说,我这个厂子就这样,你们爱干不干。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你们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由此可以看出,你们厂已经严重违法。根据《劳动法》第90条的规定,你们可向当地劳动行政保障部门举报,劳动行政保障部门会根据你们的举报情况对其进行核查,情况属实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13 老板用企业生产的产品抵工资,该怎么力真7
问题来由
我在广东一家热水袋厂打工,生产的产品主要销往国外。前几年,我们厂的效益特别好。现在,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厂里的外贸订单越来越少,效益开始下滑。特别是今年以来,产品销量缩减得非常厉害。现在厂里连工资也发不出来了,只得用我们自己生产的热水袋抵工资,大家都不愿意。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你们厂的做法是违法的。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5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针对这种情况,可根据《劳动法》第91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8条的规定,向当地劳动行政保障部门举报,劳动行政保障部门会责令你们厂支付你们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你们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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