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孟状,1964年2月生,浙江省宁波市人,毕业于北京大学和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现任宁波大学副校长 、教授,浙江省民商经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兼职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加拿大哥伦比亚大学和香港大学访问学者,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软科学重大招投标项目三项 ,出版《票据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等专著四部,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
郭站红,1974年4月生,河南省洛阳人,法学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硕士研究生导师。主持省部级项目3项,出版《职工参与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研究》、《魁北克民法典》等专著、译著,在《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杂志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
姜煜洌,1981年10月生,浙江省宁波市人,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助理研究员。在《浙江学刊》等杂志上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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