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法规与“案”例(第二版)》:
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常说的加班加点。根据习惯,在法定的节假日或者公休日所从事的与用人单位相关的工作都可称为加班,而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或者单位实行的缩短工作日所确定的时间则成为加点。
1.延时规定
《劳动法》第4章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加班加点的要点,可以根据以下三点来识别:①加班是用人单位要求的;②加班的内容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③在标准工作日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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