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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医事民事诉讼证据协力义务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53002
  • 作      者:
    翟宏丽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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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翟宏丽,女,汉族,1968年7月出生,辽宁锦州人。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博士,医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卫生法学、证据法学。出版《医事民事证据理论与实务》专著1部,在《证据科学》、《医学与法学》等杂志公开发表法学与医药学相关专业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和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医疗损害赔偿研究》、《我国药品价格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研究》、《医疗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研究》、《我国药品价格法律法规汇编、重点条文释解及典型案例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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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由于医疗活动的高度专业性,在医事民事诉讼中存在证据偏在、医患武器不平等等严熏问题,致使患方举证困难。汪据协力义务居于“发现真实”、“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等价值基础,在医事民事诉讼中的适用具有正当性。
  《医事民事诉讼证据协力义务研究》进而通过对医事民事诉讼中医学文书提出义务、医疗损害鉴定义务、勘验协力义务、证人义务、当事人陈述义务的论述,以及对证据协力义务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的探讨,力求实现对医事民事诉讼中证据协力义务规范“具体法制”的制度设计,以期实现正义于医患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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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医学专业性
  医事民事证据与一般证据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具有医学技术性,医学技术性是医事民事证据的重要属性。具体来说,医事民事诉讼证据的医学技术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的形成过程本身就是医学科学技术的产物
  医患法律关系是在医方对患方实施医疗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医疗服务是医方依据自己的医学知识并以医疗行为的方式施加于患方以显示疗效的活动。医疗行为所传递的信息在诉讼领域称为证据信息。医疗行为以医学为基本内容和方法,没有医疗行为,没有医学科技,也就没有医事民事诉讼证据信息的发生。
  2.证据的发现需要具有医学专业知识
  案件事实发生后,所有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信息都客观地存在于一定的人或物的载体形式上,然而,由于患方医学知识的障碍,其感知能力受到限制,患方作为证据收集主体往往察觉不到或者不易察觉到许多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由于医疗行为的高度专业性,患者无法知道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义务,因此患者对医方存在医疗过失的行为往往无法举证。而医方则由于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在证据发现阶段即具有天然的优势。在证据发现阶段医患的手段和能力不对等的事实,其本质原因就在于医事民事证据具有医学专业性。
  3.证据的收集和保全需要医学专业技术
  发现证据是收集和保全证据的前提。对于上述运用医学知识技能发现的证据,还需运用医学科学技术收集和保全。为了能够准确地证明案件事实,就必须使其物理形态、化学成分、生物化学功能、组织结构、细胞水平、DNA性状等维持原有的稳定性,不发生改变,这就要求在提取和保全医学证据时运用医学科学技术以保持证据原貌和不被污染。另外有创检查、手术、心肺复苏术的录音录像等手段直接获取的证据信息,其收集过程也需要医学科技手段。
  4.证据证明力的揭示具有医学科技性
  这主要是指一些鉴定意见所体现的医学技术性。医事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双方所提交的证据资料,若要其证明案件事实,往往还需由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医学专家进一步分析,并以鉴定意见的形式提交法庭。
  (二)书证为主且主观个性化特征明显
  医事民事证据是医方医疗行为的信息为物或人所存储形成的,医事民事证据带有医疗行为的特征的“烙印”,医事民事证据呈现出主观个性化属性。
  从医学实践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医事民事证据以书证为主。医方医疗行为过程中形成的医学文书,既是医方的医学科学记录,又能够证明案件中的某些事实情况,因此属于书证的范畴。医学文书包括病历和医疗证明、检验报告、辅助检查报告、处方及科室工作记录等。医学文书所反映的医疗信息是医事民事诉讼最为关键的证据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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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导论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二、研究现状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论文创新之处

第一章 医事民事诉讼证据协力义务概述
第一节 医事民事诉讼证据协力义务的含义
一、医事民事诉讼概念的界定
二、证据协力义务的含义
第二节 证据协力义务的法律原理
一、特定诉讼基本原则的采纳
二、诚实信用原则
三、武器平等原则
第三节 两大法系证据协力义务的历史演进
一、大陆法系证据协力义务的历史演进
二、英美法系对证据协力义务规范的借鉴趋势

第二章 构建我国医事民事诉讼证据协力义务规范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 构建医事民事诉讼证据协力义务规范的现实根据
一、社会因素
二、医学伦理学的冲突
三、客观因素:证据障碍——我国医事民事诉讼的困境
四、制度背景
第二节 医事民事诉讼证据协力义务的价值基础
一、医事民事证据的含义
二、医事民事证据的特点
三、证据协力义务规范的功能
第三节 医事民事诉讼证据协力义务的种类及分类
一、医事民事诉讼证据协力义务的种类
二、医事民事诉讼证据协力义务的分类及意义
第四节 构建我国医事民事诉讼证据协力义务的原则
一、对域外相关制度的态度
二、我国医事民事诉讼证据协力义务的性质界定
第五节 证据协力义务履行费用请求权
一、证据协力义务履行费用请求权的含义及制定依据
二、医事民事诉讼证据协力义务履行费用请求权的“延伸
……
第三章 医学文书提出义务
第四章 医疗损害鉴定义务
第五章 勘验协力义务
第六章 证人义务
第七章 当事人陈述义务
第八章 证据协力义务的法律效果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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