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是什么?所有的非机动车都要登记吗?
热线疑问
张丽今年来北京打工,千辛万苦找到了一份还不错的工作,单位离家不远,为了上下班方便她买了一台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为20km/h,买了之后第二天就骑着上班了,结果在半路被交警拦住了,告知其上牌照才可以上路,张丽纳闷:难道电动自行车也要像汽车一样登记上牌才可以上路吗?
律师解答
本案涉及的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定义以及非机动车的登记管理范围问题。
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含义如下:
机动车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轮式车辆,它可以供人乘用或者用于运输物品,进行工程专项作业,例如轿车、公共汽车、货车、摩托车。
非机动车是以人力或畜力驱动的交通工具,像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但并不是有动力装置就是机动车,那些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也属于非机动车。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张丽的车是属于非机动车的类型,但是并非所有的非机动车都要登记。依法应当登记的,需要到交通管理部门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上路行驶。至于哪些种类的非机动车需要登记,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规定。张丽的工作地点是在北京,而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照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所以说张丽必须尽快办理好登记手续,这样就可以放心行驶了。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18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119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2.新买的机动车如何办理登记手续呢?
热线疑问
2010年7月,毛毛大学毕业了,在北京找到了一份理想的工作,全家都为他高兴,父母特意从外地赶来,为其购买了一辆新车,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毛毛想尽快办理好登记手续,趁着父母在北京,周末开车带着全家去郊外游玩,但又不知道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又需要多长时间呢?
律师解答
我国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机动车上路行驶前,首先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领取机动车号牌及行驶证。办理该项手续,应在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交管部门申请登记。
申请机动车号牌,办理登记手续的,应该提交身份证、购车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材料,而交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应当发放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因此,在本案中,毛毛应该到住所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准备好上述登记所需材料,在5天内即可完成。安装上车牌后,汽车即可上路行驶。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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