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建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争一流业绩,使之成为人民法院全局工作亮点。
2.着重从服务管理、功能布局、设施保障、制度规章等方面人手,端正思想,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完善机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之成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司法服务场所。
二、基本功能
1.诉讼引导。由专人负责来访接待引导,根据来访群众的目的要求,将其引导至相关区域。
2.立案审查。及时接收、审查案件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核算、收取诉讼费用。
3.立案调解。设立调解室,由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法官或专职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等进行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
4.救助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特别是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抚恤金、拖欠工资的,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决定诉讼费的减、缓、免除。
5.查询咨询。通过柜台窗口接待、登记本、触摸屏、电话、网络等手段和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承办法官及审判庭、开庭时间、案件流转、执行进展等案件信息查询服务。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6.材料收转。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并负责转交承办法官或合议庭。
7.判后答疑。针对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的疑问,通知原承办法官、相关审判庭进行答疑释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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