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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实用版法规专辑.征地、宅基地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51819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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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实用版法规专辑:征地、宅基地(2014年 新3版)》特色:
  权威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
  精选法规——收录常用法律文件,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最密切、最直接的条文规定。
  专业解读——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
  实用附录——提炼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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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二、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
  各地在制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中,要明确和落实社会保障资金渠道。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当地政府共同承担,具体比例、数额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根据国办发29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以下简称国办发100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从当地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各市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从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各市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要及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在农民个人、农村集体之间的分配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个人缴费部分在农民个人所得中直接缴纳。
  三、严格征地中对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查
  要严格执行国发31号文件关于“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的规定,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情况,要纳入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等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参与等民主权利。市县人民政府在呈报征地报批材料时,应就上述情况作出说明。劳动保障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把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查关。需报省级政府批准征地的,上述说明材料由市(地、州)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需报国务院批准征地的,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有关说明材料和审核意见作为必备要件随建设用地报批资料同时上报。对没有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一律不予报批征地。
  四、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根据国办发100号文件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费用,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按标准足额划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按规定记入个人账户或统筹账户。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核定和资金发放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各地要制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被征地农民的监督。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9号文件规定,确保必要的人员和工作经费。要加强被征地农民统计工作,做好对征地面积、征地涉及农业人口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人数、享受待遇人员、资金收支等情况的统计;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考核。
  五、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的要求,地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方针政策,在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切实搞好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征地过程中损害农民权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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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2004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节录)
(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1年1月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节录)
(2014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
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节录)
(2012年12月31日)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2010年12月3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年8月31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2004年10月21日)

征地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6年4月10日)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2011年1月8日)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2013年12月7日)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2006年5月17日)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2010年11月30日)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
(2005年1月27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4月28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8月17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
(2010年12月3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
(2010年12月3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2004年11月2日)
……
承包地
宅基地
实用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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