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央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等)发布的与征地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和全国18省市的具体征地补偿标准。其中地方征地补偿标准均来源于各地方人民政府、各地方国土资源厅(局)官方网站并在书中注明出处。由于有的省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并未公开其征地补偿标准,个别省区的补偿标准篇幅过大未能收录,因此本书未能涵盖全国所有行政区域,实为遗憾。需要说明的是,作为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地方征地补偿标准的效力级别尚不能在审判中作为裁判的依据,而是主要起到指导政府部门工作的作用。
征地补偿项目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在实际征地中,大部分地方是通过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补偿标准,也有的地方是将各项补偿费用直接列出。因此,本书主要收录的是各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指导精神,各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应每2~3年进行调整,但有的行政区域由于客观原因未能调整或调整后未公开,我们仍收录其此前公布的标准。本书收录的补偿标准尽量确保现行有效,但确实不能完全排除本书即将出版时出台新标准的情形,请读者以征地行为发生时的实际标准(通过核对发文时间、文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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