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期制度,即消费者有权在合同订立后,无需受合同承诺的约束,也不必承担任何费用和违约责任地解除合同,从而使双方恢复到订立合同之初状态的一项制度。虽然“后悔权”在我国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崭露头角,但在我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完备的冷却期制度建设中也只是迈出了一小步。因此,在我国是否应当建立以及如何建立该制度,自然也成为法学界争议的热点问题之一。
本书是国内第一部对冷却期制度进行系统研究的专著。一方面,本书对有关冷却期制度的法理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包括该制度的性质、特征、价值取向等,以期弥补现有消费者保护理论体系的不足。另一方面,本书对有关中国冷却期制度建构的理论和制度设计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该制度的建构障碍和解决思路、立法模式、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和适用后果等,以期对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提供些许有益的建议,从而更有利于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的平衡以及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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