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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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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技术监督法学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2639242
  • 作      者:
    洪生伟编著
  • 出 版 社 :
    中国质检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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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技术监督法学》共14章,依据现行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对技术监督及其体系、技术监督法律、质量(安全)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特殊产品质量监督法规、标准化法规、计量法规、认证认可法规、其他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及技术监督法律和其他法律的关系、技术监督法律责任、技术监督法律的实施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系统的论述,科学的剖析。
  《技术监督法学》既可作为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的技术监督法教学用书,又可作为社会普及技术监督法律教育用书,还可作为我国各级技术监督部门管理人员尤其是稽查人员工作参考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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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2.产品质量的监督
  (1)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2)推行质量认证制度
  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或者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实行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但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
  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作出复检结论。
  依法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处罚。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
  (4)产品质检、认证等中介机构的行为规范
  从事产品质检、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产品质检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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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第二节 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第三节 技术监督法律是规范社会活动秩序,建立和谐社会的依据

第二章 技术监督及其体系
第一节 技术监督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 技术监督的基本概念
第三节 我国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三章 技术监督法律
第一节 技术监督法概述
第二节 质量(安全)法律
第三节 标准化法律
第四节 计量法律

第四章 质量(安全)法规
第一节 质量法规
第二节 安全法规
第三节 食品安全(卫生)法规

第五章 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
第一节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节 锅炉和压力容器/管道安全监察规章
第三节 电梯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章
第四节 客运索道和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章
第五节 缺陷汽车召回条例

第六章 特殊产品质量监督法规
第一节 医药产品质量监督法规
第二节 棉毛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法规
第三节 化妆品质量监督法规
第四节 盐、烟产品质量监督法规

第七章 标准化法规
第一节 标准化战略与标准化试点创新
第二节 国家标准化工作
第三节 行业标准化工作
第四节 地方标准化工作
第五节 企业标准化工作
第六节 采用国际标准
第七节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

第八章 计量法规
第一节 法定计量单位
第二节 计量基准和标准的管理
第三节 标准物质
第四节 计量器具管理
第五节 商品量的管理
第六节 计量监督

第九章 认证认可法规
第一节 认证机构的认可
第二节 产品认证
第三节 管理体系认证
第四节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
第五节 认证认可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注册

第十章 其他技术监督法律
第一节 卫生防疫和动植物检疫法律
第二节 工程质量监督法律
第三节 环境保护法律
第四节 服务质量监督法规

第十一章 技术监督技术法规
第一节 质量/安全技术法规
第二节 标准化技术法规
第三节 计量技术法规

第十二章 技术监督法律和其他法律的关系
第一节 技术监督法律和民法的关系
第二节 技术监督法律和商法的关系
第三节 技术监督法律和经济法的关系
第四节 技术监督法律和知识产权法律的关系

第十三章 技术监督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法律责任概述
第二节 技术监督法行政责任
第三节 技术监督民事责任
第四节 技术监督刑事责任

第十四章 技术监督法律的实施和监督
第一节 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
第二节 技术监督行政许可
第三节 技术监督行政处罚
第四节 技术监督行政复议
第五节 技术监督行政诉讼
第六节 技术监督行政强制
第七节 技术监督行政监察——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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