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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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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典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49205
  • 作      者: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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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释法典”是我社集数年法规编撰经验,创新出版的大型实用法律工具书。《注释法典1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典(第二版)》不仅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成果,而且秉持权威、实用的理念,相信能够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适用法律的首选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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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注释法典1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典(第二版)》特色:
  出版权威
  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机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内容全面
  涵盖相关领域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解释及函复。全面反映近年来国家大规模法律文件清理工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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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四十六条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未成年犯在被执行刑罚期间,执行机关应当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法制教育,对未成年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第四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对因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或者被判处非监禁刑罚、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被假释的未成年人,应当采取有效的帮教措施,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可以聘请思想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离退休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做好对前款规定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八条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第五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立即改正。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接到报告后,不及时查处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严重不负责任的,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出版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制作、复制宣扬淫秽内容的未成年人出版物,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传播宣扬淫秽内容的出版物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或者利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上述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及其信息的,没收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没收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第五十四条影剧院、录像厅等各类演播场所,放映或者演出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节目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播放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五条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六条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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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综合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2004.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09.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1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1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01.4.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节录)(2009.12,26)
行政法规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3.5)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10.1)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1993.8.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7.8)
教育督导条例(2012.9.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6.13)
部门规章及文件
教育信访工作规定(2007.6.7)
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2005.4.21)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3.6)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7.1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2004.2.5)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4.4.13)
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2000.7.5)
教育储蓄管理办法(2000.3.28)
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暂行规定(1988.10.24)
社会力量办学印章管理暂行规定(1991.8.21)
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2006.7.19)
教育督导暂行规定(1991.4.2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2.10)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12.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3.8)

二、基础教育
(一)幼儿教育
行政法规及文件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9.11)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0.11.21)
部门规章及文件
幼儿园工作规程(1996.3.9)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8.15)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12.31)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2011.9.5)
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1996.1.26)
(二)中小学教育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6.29)
行政法规及文件
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2008.8.12)
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03.9.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2002.4.1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2.26)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2000.12.1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1998.6.25)
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1983.2.20)
部门规章及文件
小学管理规程(2010.12.13)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
三、高等教育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五、特殊教育
六、教育经费与投入
七、学校文体、卫生、安全
八、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
九、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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