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思想移居:概念史与社会史》:
也只有这样他对现实的解释原则才能在指向现实存在的概念体系中确立起来。在这个意义上,“普适原则不仅什么东西也解决不了,而且本身必须被解释”。就是说,康德、黑格尔所留下的哲学遗产——关于自由的普遍、抽象的观念对于真正的社会现实是无能为力的。那种在理解中的和解,除了证明德国资产阶级的软弱,丝毫不能改变不自由的普鲁士德国。《德意志意识形态》完成了马克思自由理论的科学架构,他的历史科学打开了一个全新的社会现实——“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以及他们的活动过程”,为哲学开辟出一块可供自由精神驰骋的处女地。“按照尼采的裁决,你如果不首先创造概念,即在一种纯属概念的直观当中把它们建构起来,那么通过概念你获得不了任何知识。这种直观可以是一个领域、一个平面、一块土壤,但不混同于概念,它是概念的幼苗和培育概念的人物的庇护所。”马克思以他的人类物质生活条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代表其历史科学的核心概念所开辟出来的领域就是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生产过程,他把黑格尔的现实概念具体化为人类物质生活条件的生产和消费,把他的伦理世界具体化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两对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把私人活动具体化为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从而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内在的思想平面”重新诠释了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更进一步,他把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置于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总过程去分析,透过商品生产的表象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把当前的社会基本矛盾归结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社会现实所蕴含的未来发展必然性则体现在无产阶级所要求的普遍解放——自由人联合体的建立。马克思由此断言,每一个人的自由都将实现在共产主义运动的过程中,而不是实现于任何一种静止的理想化的社会制度之内。
“建构主义确信,任何创造性的活动都必须在一个平面上进行,以便获得独立自足的存在。”如果说康德思想的“内在性平面”是先验,黑格尔思想的“内在性平面”是理念,那么,马克思思想的“内在性平面”就是实践。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关系就是在实践中展开的。社会关系就是人在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中所形成的伦理关系。就是说,黑格尔的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这个伦理的领域,在马克思那里就是社会关系的领域,就是实践领域。对于社会关系或伦理关系的理解,马克思并未停留在康德抽象的道德和黑格尔抽象法的层面上,而是进一步追问了现存的社会关系的根据,或者说,现实的伦理关系的存在根据。康德把实践理性归结为道德的自律,而忽视了市民社会、国家对于自由的意义;黑格尔第一个区分了道德与伦理,把伦理国家视为自由的实现。经历了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深度体悟,马克思发现了黑格尔法哲学中的一个根本性的错误,那就是颠倒了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黑格尔应该受谴责的地方,并不在于他如实地描述了现代国家的本质,而在于他用现存的东西来冒充国家的本质。”伦理关系的形成不是来自伦理世界外部的规定性,如神的意志或者绝对理念的统摄,而是来自实践活动的内部。就是说,伦理关系不是被规定的,而是在实践活动中生成的。黑格尔把伦理关系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家庭、市民社会、国家。国家作为“伦理理念的现实”高居于伦理关系的最高层次。黑格尔把国家当作“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的东西”,因此国家实际上是自由意志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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