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我要在我的第二个基本原则指导下考察您的信,那么将和我们在第一个基本原则指导下的考察有很大的不同。因为我认为(如果我错了请告诉我),您并不把确实的真理和我相信圣经具有的神圣性归给圣经。您说您相信神向先知们已启示了圣经上的东西,这是真实的,可是您却用了这样一种不完善的方式,使得如照您所说的那样考虑,那么神就会有矛盾。因为,如果神向人们启示了它的语言和它的旨意,那么它把这启示给人们是为了一个确定的目的,这是清楚的。现在,如果先知们用他们得来的那种语言编纂一个寓言,那么神必定或者意愿这样或者不意愿这样。如果神意愿他们应当用它的语言编纂一个寓言,也就是说,他们应当丢掉它的意思,那么神就是错误的原因,于是神就意愿了某种自相矛盾的东西。如果神并不意愿这样,那么先知们能用它的语言编纂一个寓言就不可能。而且似乎可信的,如果我们假定神传授它的语言给先知们,它把它的语言传授给他们,是让他们在得到这种语言时不犯错误。因为神在传授它的语言时必定有一个确定的目的,但是神的目的绝不能是引导人们犯错误的,否则对神是一个矛盾。同样人也不能违背神的旨意而犯错误,因为按照您的意见,这是不可能的。另外,我们不能相信这个最圆满的神,除了它愿把它的语言传授给先知们,让他们向凡人作解释外,还有其他什么意思。因为如果我们说神将它的语言传授给先知们,那就等于说,神用一种非常的方式向先知们显现,或向他们讲话。现在如果说先知们用这种传授来的语言构造了一个寓言,这就等于说,他们给了神的语言以一种不同于神所想的意思,那么神确实就是这样告诉了他们。主张先知们除了神要求他们应当理解的东西之外还能够理解某些其他的东西,这对先知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同样对于神来说也是一个矛盾。
我认为,像您主张的神已启示了它的语言,也就是它只是启示拯救和毁灭,指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可靠手段,拯救和毁灭无非只是这种指出的手段的结果,这也很少能证明的。因为确实的,如果先知们是在这种意思下得到神的语言,那么他们有什么理由给它另一种意思呢?我不认为您已作了一个简单的证明,能使我们相信这些观点应当优于先知们的观点。但是如果您认为这个证明在于,如果不是这样,这个语言将包含许多不圆满性和矛盾,那么我说这只是一种武断,而不是证明。如果考察这两种意思,有谁能知道哪一种将包含较少的不圆满性呢?最后,无上圆满的存在非常知道普通人所能理解的东西,因而也非常清楚什么是教导普通人的最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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