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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文明的立场与高度:辩证儒学导论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224111842
  • 作      者:
    胡列清著
  • 出 版 社 :
    陕西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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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文明的立场与高度:辩证儒学导论》内容有对人类文明类型和演化规律的逻辑学研究、有助于转变观念的几个关键点、逻辑学体系的三大类型与科学、佛学和儒学三种思维方式、找回失落的内容逻辑、人类文明的逻辑立场与发展高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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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三节有助于转变观念的几个关键点
  一、“第一性的关系”与“第二性的关系”
  正如大家所看到的,实体观肯定也讲关系,不可能不涉及关系。但实体观眼里的关系,其实已是“第二性的关系”。故此,我们有必要严格区分并辨析“第一性的关系”与“第二性的关系”。
  作为“现象之网”之中的、在本原意义上与实体成二重性相对的关系,是“第一性的关系”;作为实体观立场下的、派生于实体与实体之间的、可以被最终归结为实体之属性的关系,是“第二性的关系”。前者是动词,意味着构造;后者则是名词,意味着结构。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第一性的关系”是“看”这个动作本身,是直观体验;而“第二性的关系”是被看到的对象,是分析思辨。
  实体观将世界看作是实体的组合样式。在这里,表面上看,实体的组合当然包括了关系,但逻辑的内核其实只有实体,是假定了先有实体然后再有实体问的组合。原则上看,实体还是独立自存的,是孤零零、光秃秃、沉甸甸的。只要我们是处在这样一种实体观的思维背景下来认识关系,即便把关系上升为直接的认识对象,就如今日学界一度流行的由罗嘉昌等学者所倡导的“关系实在论”,或者逻辑学领域曾由德·摩根、皮尔斯、施罗德和罗素等人创立的“关系逻辑”,实质都还是在以关于实体的逻辑来对待关系,其所谓“关系”已经是被名词化、被属性化了的关系,已经不再是本原的关系,而是被实体观歪曲了的“第二性的关系”。
  同理,我们对“第一性的实体”与“第二性的实体”也可以做出类似的区分和辨析。就不再赘述。
  我们再来进一步辨析这样一个命题:“实体与关系的关系不是关系。”这里涉及三个“关系”。其中,第一个“关系”是指“第一性的关系”,第二个“关系”是指二重性,第三个“关系”则是“第二性的关系”。这句话的实质是说:“实体与关系的二重性不是二元性。”之所以要辨析这个命题,是因为由此可以引出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即“二重性究竟是不是关系”。通过深入探讨这个问题,可以使我们看清“二重性”与“二元性”的原则性差别,从而找到一条可以严格展开辩证逻辑的全新理路。也正是在这个议题上,我们现有的辩证逻辑即“矛盾分析法”掉进陷阱,落入了不可操作的泥潭。对此,我们留待下一点来讨论。
  二、“相重”就是“相重”
  说“相重”就是“相重”,是要强调,相重就是二重性,不再是别的什么。
  显然,二重性不是二元性。二重性双方中,一方是实体,另一方是关系;二元性则双方都是实体。同样的,二重性也不是二层性,因为二层性的双方都是关系。这里需要稍做阐述,关系构造意味着整体性,而层次性乃是整体性的存在形式.故而层次性意味着关系构造的环节性,逻辑内核是指关系。二层性是指关系的环节性,双方都是关系。
  实体与关系只是“相重”的“两面”;既非“二元”,亦非“二层”;既非隔河相望的“牛郎织女”,亦非分居霄壤的仙女凡夫。事实上,实体与关系之间,其实已经没有“之间”。原本不曾分离,也就无须统一。或者说,即便是去统一,统一来,统一去,最终无非还是只能统一到二重性。
  二重性就已经是这个世界所能具备的最高的统一了。换句话说,统一性本身的确切含义就是指二重性。因此,世界从头到尾,永远都有两面。但这两面永远都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两面,不可能变成分离开来的两面,也不可能简并合成一面。
  因此,我们对二重性的展开就应该是一种“直接的”展开,而不是“先分离,后统一”。后者正是现有的矛盾分析法的真实作为,将二重性表述为“对立统一”,然后“先对立,后统一”。
  所谓直接的展开,就是让两面各自成为如其所是的两面,各自按照自身固有的法则,同时地、分别地展开。在这个展开的过程中,两面永远还是两面。不曾分离,也无须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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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基础篇:对人类文明类型和演化规律的逻辑学研究
第一章人类文明的逻辑立场
第一节对“现象之网”的三种归结
一“现象之网”及其进一步解析
一、三种视角导致三种归结方式
二、三种归结方式导致三幅世界图景
第二节逻辑立场与文明类型
一、什么是逻辑立场
二、三大逻辑立场导致三大文明类型
三、逻辑立场是文明的基点和内核
第三节有助于转变观念的几个关键点
一、“第一性的关系”与“第二性的关系”
二、“相重”就是“相重”
三、分法的三个含义:分元、分层与分重
第二章恢复逻辑学的本来面目
第一节人类现有的三大思维方式及困境
一、实体观的原子分析法
二、关系观的意义直观法
三、辩证观的矛盾分析法
第二节超越“形式逻辑中心论”
第三节逻辑学体系的三分法
第四节完备的逻辑学体系之诸要素
一、逻辑学立场
二、逻辑学主题
三、逻辑学论题
四、范畴论
五、推理形式
六、思维规律
第三章逻辑学体系的三大类型与科学、佛学和儒学三种思维方式
第一节三大类型的逻辑学立场
一、实体观立场与“组成论”的本体论设定
二、关系观立场与“缘起论”的本体论设定
三、辩证观立场与“气化论”的本体论设定
第二节三大类型的逻辑学主题
一、形式逻辑的“真”主题
二、内容逻辑的“高”主题
三、辩证逻辑的“和”主题
第三节三大类型的逻辑学论题
一、外延性论题
二、内涵性论题
三、二重性论题
第四节三大类型的范畴论
一、关于实体组合样式的、总体论的范畴表与知识论
二、关于关系构造方式的、整体论的范畴表与“量论”
三、关于二重性地“兼两”的、格局论的范畴谱系与知识谱系学
第五节三大类型的推理形式
一、演绎推理与“量演算”
二、归纳推理与“质定位”
三、辩证推理与“谱辩证”
四、小结
第六节三大类型的思维规律
一、各有怎样的思维规律
二、为什么各有一条核心规律和三条基本规律
三、相互之间怎样对应和转换
四、补充:因明的逻辑类型
第七节对“类”的三种推演
第四章找回失落的内容逻辑
第一节区分两种归纳:“量归纳”与“质归纳”
第二节内容逻辑失落的原因及表现
一、在“形式逻辑中心论”的背后
二、“越俎代庖”与“虚位以待”
第三节有待建立现象学的逻辑学
一、作为当代佛学的现象学
二、现象学的逻辑学之核心课题
三、意义的环节性:“怀疑本身不被怀疑”的逻辑学意涵
第四节补充:逻辑学的认识论基础
一、逻辑语句的结构单元与构造环节
二、知性、悟性与理性
三、人的理性素质的二重性:科学素质与现象学素养
第五章复兴辩证逻辑
第一节辩证逻辑是否可能
一、辩证逻辑的立意
二、现有辩证逻辑所存在的问题:不可操作
三、问题的根源:立场自觉不够
四、辩证逻辑走向成熟的历史条件
第二节辩证逻辑的诸主要历史形态及其得失
一、西方传统中的黑格尔辩证法和马克思辩证法
二、印度传统中的佛学中观
三、中华传统中的阴阳消息说与毛泽东矛盾论
四、中华传统中的儒家道统及对“中庸”的当代诠释
第三节辩证逻辑如何可能(之一)
一、引入一条核心原则——二重性原则,是解开症结的关键
二、严格区分并清理三种类型的“矛盾”
三、突破单向度的思维框架
四、摆正二重性的逻辑立场
第四节辩证逻辑如何可能(之二)
一、二重性原则的两个思想要点:“异则并建”
二、区分“真、伪”两种辩证逻辑:“乾坤并建说”与“阴阳消息说”
三、真、伪辩证逻辑对照表
第五节建构辩证逻辑当代形态的尝试:格局分析法
一、辩证逻辑获得操作性的标志:找准本质运动的源泉和尺度
二、严格层次性的逻辑判据
三、从构造,到重构,再到反身重构
四、反身重构的序列与广义生命的直观形式序列
五、格局与格局分析
第六节格局分析法的意义
一、对矛盾分析法的修正、补充和发展
二、对原子分析法与意义直观法的辩证综合
三、对中华传统“格局论”思维方式的继承和发展
第七节格局分析示例:“矛盾”典故新解
第六章人类文明的发展高度
第一节人类文明演化的逻辑
一、演化发展就是格局谱系的反身重构
二、文明的历史进程就是格局谱系的依序发生
第二节对人类文明进行阶段划分的逻辑依据
一、文明的阶段形态序列就是格局谱系的序列
二、哲学是超前一个时代的自然科学
三、要点:结构单元与构造环节
第三节若干“反身重构序列”的实例
第七章人类文明的逻辑立场与发展高度
第一节可用于深度解析人类文明的“两把尺”
一、格局分析中最为基本的两个向度和两把尺度
二、对人类文明进行比较研究
三、对人类文明的过失进行诊治
第二节对人类文明的宏观描述
一、人类文明的三大传统与六个阶段
二、各文明传统内部的三大阵营与六个阶段
……
比较篇:对西印中三大文明传统的总结性比较研究
应用篇: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若干问题的重新解析
附录一:真、伪辩证逻辑对照表
附录二:人类文明“纵横表”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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