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例子不胜枚举,我在下面将以同一个人的三则轶事作为例子。
有一次,当罗马人民指控西庇阿犯了一桩大罪时,西庇阿不但不祈求罗马人民的宽恕,也不屑向法官讨人情,反而坦率地直面他们道:“噢!你们之所以今日能处于庙堂广厦之中来审判每个人,不过都是拜我所赐,现在竞要算计起我的性命来了。”
还有一次,罗马法庭又对西庇阿提起诉讼。这一次他同样没有为自己的行为作任何辩护,只是镇定而从容地说:“来吧,我的公民们,让我们一同去向神灵们表达谢意,因为正是由于他们的帮助,才使我们在今天这样的日子攻克了迦太基人。”简洁地说完这几句话,他便大踏步向神庙走去。在场的所有民众都不由自主地追随在他的后面,包括那些先前起诉过和攻击过他的人。
应加图的要求,罗马法庭又一次传讯,要他对安蒂奥克省的一切开支作出明细说明,西庇阿不得不为此事再次来到元老院。到了那里,西庇阿从袍子底下抽出一本账册,声称自己把安蒂奥克省的一切收支都原原本本记在了这本账册上。但是他没有同意把这本账册转交给法院档案室保存,由于不愿意忍受人们无端地对他的人格和人品产生怀疑,所以他在元老院当着众人的面亲手把账册撕成碎片。李维说他生性慷慨豪爽,素以气度恢宏著称于世,所以像他这样心性甚高的人决不会自甘下流、低三下四地去为自己的品行辩护的。但凡了解他的人也都不会相信这颗饱经沧桑的灵魂会在任何方面弄虚作假的。
酷刑是一项危险的发明,因为它检验了人的耐性而不是检验人的品行。意志力坚强的人能够忍受酷刑,意志力赢弱的人无法忍受酷刑,然而二者都会在酷刑面前隐瞒真相。既然痛苦能够迫使我们供出事实真相,那么为了尽早逃脱它的折磨,痛苦又为什么不能迫使我们杜撰出谎言呢?同时,如果某个受到无端指责的人有毅力忍受酷刑的折磨,难道那些连杀人的意志力都有的罪人为了得到自由或保有美好的生命奖赏,反倒没有足够坚强的毅力去忍受这些折磨啦?
不过我宁愿相信这项发明的初衷只是为了检验人们的良心。因为对那些有罪的人来说,利用酷刑似乎可以令他们的内心更加软弱,从而供出自己的罪行,以此来解脱内心的负累;而对那些清白无辜的人而言,酷刑只会激起他们的愤慨,使内心更加顽强不屈、坚定不移。不过,这种方法应该慎用,因为使用它的后果充满不确定性和危险性。
为了躲过难忍的痛苦,什么话不可以说,什么事不可以做
呢?痛苦会迫使无辜的人撒谎。
——普布利留斯·西鲁斯
审判者用酷刑折磨人是为了不让清白的人无辜地死去,而令他始料不及的结果是:它让意志力薄弱的清白者在受尽折磨后无辜地死去。这样的冤假错案屡见不鲜,无辜与有罪的受刑者嘴里都是些毫无诚意的假忏悔。这使我想到亚历山大审判菲洛特斯的情形以及菲洛特斯受折磨的整个经过。菲洛特斯的例子实在值得我们引以为戒。不过有人却说,对意志力软弱而非理性的人类来说,酷刑只是他们不计其数的发明中痛苦最少的一项。
依我之见,酷刑是人类最不人道、最无意义的发明!在刑法方面希腊和罗马的作法显得出奇的野蛮,即使在许多被希腊和罗马称为蛮族的国度,他们也会觉得如果仅仅是心存怀疑而没有最终确信某个人犯了罪行,那么折磨和杀害他就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如果你对事情的真相并不知晓,那么凭什么你可以无缘无故地折磨任何人呢?你不想让受害者无辜地死去,你却堂而皇之地让那些罪行尚未确定的人无辜受苦或死去,这种事还称得上公正吗?因为这种审讯往往会侮辱当事人人格、降低受审人的品格,等于在未执行死刑之前就对人的品行作出了侮辱性的判决。所以我们总可以见到那些生性高洁的人宁可不清不白地死去,也不愿自取其辱地为自己辩护或接受审讯。
我忘了这则轶事是从何处听来的,不过它倒如实地代表了我们良心的正义和公正。一支军队把周遭的村庄洗劫了一空,于是一名村妇来到一位军队司令兼大法官面前控诉一名士兵,说他抢去了她仅剩下一点点的面糊,而这点面糊是喂自己那几个嗷嗷待哺的小孩儿的,不过这个村妇并没有提交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控诉。这位将军首先告诫妇女要对自己说的话慎重想一想,若是诬告就要判罪,村妇坚持自己的指控不改口,于是司令便下令手下割开那个士兵的肚子验证事实真相。结果罪证确凿,妇女的控诉完全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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