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那只豺——专门舔吃残羹剩饭的塔巴克。印度的狼都看不起塔巴克,因为他到处耍奸计,搬弄是非,在村里垃圾堆上找破布和烂皮子吃。但是他们也怕他。因为塔巴克比起丛林里任何一个生物来,都更容易犯疯病,他一犯病,就忘了他过去曾经那么害怕别人,他会在森林里横冲直撞,遇见谁就咬谁。就连老虎遇上小个子塔巴克犯疯病的时候,也连忙逃开躲起来。因为野兽们觉得最丢脸的事儿,就是犯疯病。我们管这种病叫“狂犬病”,可是动物们管它叫“狄沃尼”——也就是“疯病”,遇上了便赶紧逃开。
“好吧,进来瞧吧,”狼爸爸板着脸说,“可是这儿什么吃的也没有。”
“在一头狼看来,的确是没有什么可吃的。”塔巴克说,“但是对于像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一根干骨头就是一顿盛宴了。我们这伙豺民,还有什么好挑剔的?”他一溜烟钻进洞的深处,在那里找到一块上面带点肉的公鹿骨头,便坐下来美滋滋地啃起了残骨。
“多谢这顿美餐,”他舔着嘴唇说,“您家的高贵孩子们长得多漂亮呀,他们的眼睛多大呀!而且,这么年轻,就出落得这么英俊!说真的,说真的,我早该知道,大王家的孩子,打小时候起就像男子汉。”
其实,塔巴克完全明白,当面恭维别人的孩子是最犯忌讳的事。他看见狼爸爸和狼妈妈一副不自在的样儿,心里可得意啦。
塔巴克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为他干的坏事而高兴,接着他又不怀好意地说:
“大头领谢尔汗把狩猎场挪了个地方。从下个月起他就要在这附近的山里打猎了。这是他告诉我的。”
谢尔汗就是住在二十英里外韦根加河畔的那只老虎。
“他没有那个权利!”狼爸爸气呼呼地开了口,“按照丛林的法律,他不预先通知是没有权利改换场地的。他会惊动方圆十英里之内的所有猎物的。可是我……我最近一个人还得猎取双份的吃食呢。”
“他的母亲管他叫‘瘸腿.,不是没有缘故的。”狼妈妈从容不迫地说道,“他打生下来就瘸了一条腿。所以他一向都只猎杀耕牛。现在韦根加河一带村子里的老百姓都被他惹得冒火了,他又到这儿来惹我们这里的村民冒火。他倒好,等他走得远远的,他们准会到丛林里来搜捕他,还会点火烧着茅草,害得我们和我们的孩子无处藏身,只好离开这儿。哼,我们真得感谢谢尔汗!”
“要我向他转达你们的感激吗?”塔巴克说道。 “滚出去!”狼爸爸怒喝道,“滚去和你的主子一块打猎吧!这一晚你干的坏事已经够多了。”
“我就走,”塔巴克不慌不忙地说,“你们可以听见,谢尔汗这会儿正在下面林子里走动。其实我用不着给你们捎信来。”
狼爸爸侧耳细听,他听见下面通往一条小河的河谷里有只气冲冲的老虎在发出单调粗鲁的哼哼声。这只老虎什么也没有逮着,而且,哪怕全丛林都知道这一点,他也不在乎。
“傻瓜!”狼爸爸说,“刚开始干活就那么吵吵嚷嚷的!难道他以为我们这儿的公鹿都像他那些养得肥肥的韦根加小公牛一样蠢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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