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直直地盯着我。
幸好附近有位热心的市民,离这个巷口不远。他年纪尚轻,身穿蓝色的薄西装。他转身去追赶那个家伙,消失在茫茫夜色。没几分钟就返回来,摊开双手,这种拉丁人的姿势表示徒劳无功。他很同情地询问那个女的情况,不过她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他耸耸肩,走了。
那个女人愤怒地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尘,似乎要哭了。我仍待在那儿没动。在小偷抢劫时驻足看热闹的那几个人也陆续离开了。我在想,那个女的包里到底有些什么东西。
“你能抓着那个家伙的。王八蛋!”她吐出这几个字,仿佛吐出卡在喉咙里的一块骨头。
她明显是对我说的,但我不愿抬头面对她的责难。或许她说得对。如果我动身阻止那个强盗,我的位置实在是最好不过。我比那贼个头要高;他跑进巷子时,我应当可以捉住他。或者,也可以伸腿把他绊倒在地,然后跨在他身上,用靴子踩住他的脖子,对他冷嘲热讽,拳脚相加。我可以羞辱他一番,再痛打他一顿,然后在那位皮肤黝黑的游客的感激声和过往行人的赞美声中,英雄般地扬长而去。那个粉红女郎也可能会邀请我去她住的酒店吃饭,向我吐露其不幸婚姻的龌龊细节、不尽如人意的工作,并决定自谋出路,如今她在英国东南部的小生意蒸蒸日上,于是开始了所谓的“新大陆”之旅。当夜幕降临时,酒后乱性的念头也蠢蠢欲动,更糟的是,这会变成事实。我平静的生活从此会被打破。能够得到什么呢?几张美国运通公司的支票,一本护照,一张机票,一把旅馆房间的钥匙,一盒粉扑,一支口红。如果更乐观的话,还有一瓶防晒液。此外,那个瘾君子比她更需要钱。你只要看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了。
令自己欣慰的是,我盯着眼前这个女人,生不出一丝怜悯。我迈步继续前行,头也不回,径直向卡莱弗兰路走去,途经由一盆盆青枝绿叶装饰着的市政厅,虽已是时过境迁,但殖民时期的壮丽仍依稀可辨。我走在鹅卵石上,路过一个孤身的警察和一群乞丐,穿过维阿莱塔纳和川流不息的街道,径往卡莱弗兰路走去。
在圣·卡特里娜广场附近,我选了一家熟悉的酒吧,坐在吧台前,靠近浓缩咖啡机的地方,要了一杯啤酒和一杯白兰地。我将啤酒一饮而尽,细细品味着白兰地。有个皮条客正和其中一个街头妹在酒吧那头争吵。我进来不久他们就离开了。现在这地方安静了。弗兰路的经历还是让我不安,虽然几乎每天都会目睹这样的事。为什么这一次触动了我?因为那个女的盯着我,用英语说:“王八蛋!”她说了三次,最后一次毫无疑问是对我说的。而我连根手指都没有伸出去帮她。
我和酒吧服务员恩里克谈及这桩抢劫案。我对自己的无动于衷引以为荣,对受害者的惊恐表情夸大其词。恩里克笑了笑,但并不觉得有趣。相反,他告诉我一个月前在酒吧里发生的持刀行凶事件。这事我已经听过两次了,不想再听了。所以,喝光白兰地,我就走了。
我的公寓位于圣·卡特里娜广场。我住在最顶层,在八个陡斜的阶梯之上,房间不大,冬天通风良好。最合我意的就是房顶的天台。坐在天台上,我比周围的大多数屋顶还要高出少许。我可以坐观蒂维达沃的灯火和夜空下忽明忽暗的游乐场。俯身下视,可见到旧圣·卡特里娜市场肮脏的玻璃屋顶,这个市场像一座空荡荡的火车站,杂乱无序地向外延伸。但大部分时间我躺在小吊床上,听着楼下城区的嘈杂声,遥望天上的群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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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窃的孩子》作者 基思·多诺霍
“从第一页起就扣人心弦。那种明白晓畅、引起共鸣的散文带有催眠效果。娱乐故事常将读者领入各种令人惊讶的情绪——深思、滑稽、挑逗、悬疑,且往往神秘难解——因为它构思精巧,所以总使人不忍释卷。现今让我兴趣盎然的小说寥寥无几,能找到本一睹为快的书实是一大乐事。”
——林赛·克拉克(惠特笔图书奖获得者)
“构思精巧、故事新颖,极其有趣。这部小说既令人大饱眼福,又可品味脉脉深情。”
——《独立报》
“这本情节简单、叙述轻松的小说引人步步入胜,不意之间,你会随着作者唤起回忆的高超技法,沉迷于巴塞罗那哥特区的窄巷。他以驾轻就熟的魅力,引领你穿过层层迷雾、爱情和谎言。”
——《书籍和收藏家》
情色生活志。
——《泰晤士报》(英国)
年度最佳小说。
——《书商》周刊
“唤起对无法预知的城市冒险生活的探索之心……格温的小说情节充满了活力。”
——《华盛顿邮报》
“这既是一部如谜语般十分难解、探索爱情之谜的小说,又是一封写给生活里那些平凡英雄的情书。格温首次创作的作品语言机智、妙语连珠,称之为小说,倒也名实相符,正如撰写小说之事本身那样,小说是可以通过不同方式来描写故事情节的。”
——《纽约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