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斯特库公司,想到唐铁居然就这样失踪了,并且如此无迹可寻,不禁热泪盈眶。后来我拐到一家服装店,决定给唐铁买件新衣服。我之所以走进去,是因为透过玻璃橱窗看到一些花花绿绿的情侣T恤衫挂在墙上,每一款都有一大一小两件,让我的心倍加柔软,也倍加凄凉。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两个比我高一头的女孩合伙揍了我,原因是跟我争夺店里的更衣室。实际上是我先进入更衣室的,在我换衣服的时候,两个女孩在外面咚咚地捶门,我想,这也未免太没有教养了,需要惩罚一下。于是我就在凳子上坐下,从包里拿出烟来。我抽了一支烟才出去,立即就为这种行为付出了代价,其中一个女孩侮辱我道:“没死在里面啊?”另一个女孩说:“我们已经打电话报警了。”我刚说了一句“你们才会死在里面”,立即就被拽住了头发。其中一个女孩拽住我的头发固定住我,另一个女孩扇我的耳光,还抡起包来砸我的头。结局是两个女孩扬长而去,我蹲在地上大哭,并且我流了鼻血,它们弄脏了我刚刚在更衣室换上的T恤衫,它是红色的。我之所以试红色的T恤衫,一是因为它让我想到希望和热情,二是因为它耐脏,下次唐铁再离家出走,如果穿着它,就不至于脏得不像样子。我在店里哭了很久,以至于嗓子嘶哑,胸口喘憋。在店老板一再追问下,我提供了小史的手机号码,小史在半个小时以后赶过来,替我买下一大一小两件T恤衫,带我离开店里。
小史说我在去商场的路上目露凶光,行人纷纷闪避。其实那时候应该吃午饭了,我却一定坚持先去趟商场。假如小史猜到我是要去买刀,他一定会拦住我。等他意识到不妥的时候,我的脖子上已经多了一把锋利无比的瑞士军刀——我的脖子上有一条红绳,上面原本吊着一只玉貔貅,据说它有镇邪之用,但是此刻我对它已失去信任。在我两乳之间,现在挂着这只刚买的瑞士军刀,它很小巧,而且是红色的,血一样的颜色让人怦然心动。带着一把刀行走在城市里,我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不再是一个胆怯之人,甚至对世界充满了挑衅之心。对了,我的红色T恤衫上沾着血,这让我有一种荣耀之感,觉得自己是一名百折不挠的战土。我和小史在麦当劳各自享用了一个汉堡包和一杯冷饮,合伙消灭了一份薯条,然后走上酷热的马路。走在这个城市的马路上,我总是下意识地观察路灯,因为控制它们的那玩意是唐铁发明的。一观察我发现了问题:在明晃晃的夏日午后,路灯却依旧是亮着的!
几个小时以后,我和小史置身广告牌子下面。黑夜已然来临,路灯却莫名其妙地熄灭了。若非我居住的小区有些窗口亮着灯,若非更远处那些大楼也亮着灯,真难以想象,整个城市就此沉入黑暗之中。小史很想看看广告牌子上那些数字,因此他开始对唐铁进行语言攻击,埋怨他是个蹩脚的技术员,这鬼路灯控制器失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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