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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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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我是传奇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32745050
  • 作      者:
    (美)理查德.马特森著
  • 出 版 社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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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球上幸存的最后一个人类并不孤单。本书以充满幻想色彩的画面描绘出成为荒凉之地的纽约曼哈顿奇景。军方病毒学家罗伯特·内维尔不知何故对一种无法治愈且蔓延迅速的病毒免疫,因而成了全纽约甚至可能是全世界的最后一个活人。然而,他可不会清闲。受病毒感染而发生变异的受害者们如魅影般潜伏于黑暗之中……他们观察着内维尔的一举一动……静静等待他犯下致命的错误。内维尔渴望完成一项未完成的任务,这或许是人类的最后一线生机了:用他的免疫之血制造出解毒剂。然而,他知道自己寡不敌众……并且时不待人。
  “理查德·马特森是对我影响最深的作家,《我是传奇》这样的书,一直以来都激励着我的创作。”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马特森从不在他的作品中屈服。当你以为故事该要讲完,当你的神经紧绷到快要断掉,这时候,马特森会像涡轮发动机的助燃器一样,狠狠地推你一把……”
  “提醒注意:你现在正落在这样一个作家的手里,他不会屈膝求饶,也不会给你任何逃命的机会。他会像拧湿毛巾一样把你拧干……并且,当你读完之后,他会给你一个作家所能给予的最好礼物:想要读到更多。”
  ——斯蒂芬·金
  20世纪十大恐怖小说排名五十本最佳科学奇幻小说
  继《德拉库拉》后最具影响力的吸血鬼小说
  2007年美国同名好莱坞巨片横扫全球票房六亿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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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理查德·马特森(Richard Matheson),1926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1951年移居加州工作至今。
  理查德·马特森是《纽约时报》畅销书作家,在通俗文学领域,他的作品影响了当代的许多知名作家。曾创作经典科幻小说《华氏451》的布拉德伯里,就尊他为20世纪最重要的作家;而恐怖大师斯蒂芬?金更是公开表示:“一般人们谈论恐怖小说,首先会提到我的名字;但是,如果没有理查德?马特森,就根本不会有我这号人。他是我的父亲,这就像贝茜?史密斯是猫王的母亲。”
  理查德·马特森的作品跨越恐怖、科幻、悬疑和奇幻等多个领域,同时,在影视剧写作方面也缔造了许多传奇:如大导演斯皮尔伯格的处女作《飞车杀机》、上世纪80年代风靡全球的《时光倒流七十年》、以及热播四十载、被欧美科幻影迷奉为信经的《星际迷航》,而其代表作《我是传奇》,更是连续三次被好莱坞搬上大银幕。
  在横跨50年的文坛生涯中,理查德·马特森获奖无数,其中包括世界奇幻文学协会颁发的终身成就奖、恐怖小说家协会颁发的布莱姆?斯托克终身成就奖、爱伦?坡奖、雨果奖、鹅毛笔奖、美国编剧工会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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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罗伯特·内维尔,人类的最后一名幸存者。但,他不是一个人。“它们”很奇怪,一到白天就躲着不敢出来,它们怕大蒜,它们会被尖木棍杀死,它们怕十字架是出了名的。而且,它们无法抵御吸食人血的渴望。白天,他在死寂的城市中寻找食物、供给和幸存者。天一黑,他就把自己反锁家中。“滚出来吧,内维尔!”此刻,它们正在屋外咆哮怒骂,穿梭徘徊、窃窃私语。它们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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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他站在巨大的冰箱前面,犹豫了半天,打不定主意晚餐要吃什幺。他一脸疲惫地浏览着冰箱里的东西,有一堆堆的肉,有冷冻蔬菜,有面包和酥皮点心,还有水果和冰淇淋。
  最后他终于决定拿了两块羊排,一些四季豆,还有一小盒柳橙果冻。他把那盒果冻从冷冻库用力扯下来,然后用手肘去顶冰箱的门,把冰箱门关上。
  另外一个房间里堆满了罐头,已经快堆到天花板那幺高了。罐头堆得参差不齐,像山岭一样高低起伏。他走到罐头堆旁边,拿了一罐西红柿汁,然后就走出去了。那个房间原先是凯西住的,如今已经变成堆食物的仓库,用来供奉他的五脏庙。
  他慢慢走过客厅,一边走一边看着后面墙上的壁画。画中的景象是一片碧蓝的大海,海上巍然矗立着一道悬崖,汹涌的海浪冲击着黝黑的岩石,激起漫天的浪花。天空如紫晶般清朗蔚蓝,成群的白色海鸥迎风翱翔,有一棵树孤零零地挂在右边的崖壁上,在蔚蓝天空的衬托下,纠结扭曲的黑色的树枝看起来格外突兀。
  奈佛走到厨房,把手上抱的那堆食物丢到桌上,眼睛瞄向时钟。再过二十分钟就六点了。时候快到了。
  他在一个小锅子里倒了一点水,然后匡啷一声把锅子放到炉口上。接着,他把羊排解冻,放进烤箱里。这时候水已经滚了,他把冰冻的四季豆丢进锅子里,然后盖上锅盖,心里想,说不定就是这个电炉把发电机的电力榨干的。
  他走到餐桌旁边,切了两片面包,倒了一杯西红柿汁,然后坐下来看看时钟。钟面上的红色秒针正缓缓地绕着圈子。那些混球大概快来了。
  他喝掉了西红柿汁,然后走到大门口,打开门走到外面的门廊上。他一步步走下门廊,走过草坪,走到路边的人行道。
  天色越来越暗,外面也越来越冷了。他左顾右盼,看看西马隆街的两头。一阵冷风迎面吹来,吹乱了他的一头金发。每到这种阴天,问题就来了。你永远猜不透「它们」什幺时候会出现。
  呃,不管怎幺说,「它们」毕竟还不至于像要命的沙尘暴那幺可怕。他打了个哆嗦,回头走过草坪,走回屋子里,把门锁起来,拉上门闩,把那根又粗又重的挡门杆架起来。接着,他走回厨房,把烤箱里的羊排翻个面,把煮四季豆的电炉关掉。
  他正要把食物倒进盘子里的时候,动作忽然停住了,眼睛飞快地看向时钟。「它们」来了,今天的时间是六点二十五分。班?柯特曼已经在门外大叫了。
  「滚出来吧,奈佛!」
  罗伯?奈佛坐下来,叹了口气,开始吃他的晚餐。
  他坐在客厅里,试着想看看书。他在吧台那边用威士忌加汽水调了一杯酒,然后手上端着冷冰冰的杯子,边喝边看书。他看的是一本生理学教科书。隔着走廊的门,他可以听得到里面的喇叭在播放荀伯格的音乐,音乐很大声。
  只不过,音乐好象还不够大声。他还是听得到它们在外面的声音,听得到它们喃喃嘀咕,听得到它们走来走去,听得到它们叫喊咆哮,听得到它们互相打斗。他偶尔会听到砰的一声闷响,那是它们用砖头或石头在砸房子。有时候他会听到狗吠。
  它们到这里来,都是为了同一个目的。
  罗伯?奈佛闭上眼睛,闭了一会儿,紧抿着嘴唇。后来他睁开眼睛,又点了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
  他真希望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把房子隔音。就是因为他根本躲不过这种疲劳轰炸,他才会觉得日子这幺难过。尽管已经整整五个月了,一听到它们的声音,他还是浑身不自在。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就再也没有亲眼看到它们了。起初,他在前面的窗户上钻了一小洞,偷看它们的动静,可是后来那个女人发现他在偷看,就开始做出一些充满诱惑的动作,想把他从房子里引诱出来。他不想再看到那种东西。
  他把书本放下来,低头看着地毯发楞,听着音响的喇叭播放出荀白克的「升华之夜」。他本来可以拿个塞子把耳朵塞住,把它们的声音挡住,可是这样一来,他就连音乐也听不到了。他不喜欢那种感觉,不喜欢自己仿佛被逼得走头无路,像乌龟一样缩进壳里。
  他再次闭上眼睛,心里想,害他日子难过的,就是那些女人。每到夜里,那些女人就会摆出各种淫荡撩人的姿态,仿佛成人玩偶一样。她们大概认为他可能会看到,然后就会走出来。
  他浑身打了个冷颤。每天晚上都是一样的戏码。一开始,他会看看书,听听音乐,接着,他就会开始想要把房子隔音,再接着就会想到那些女人。
  潜藏在他体内那股莫名的燥热又开始蠢蠢欲动了。他紧咬着嘴唇,咬到嘴唇都泛白了。他很清楚那股燥热意味着什幺。那种感觉是他很熟悉的。他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压抑那股火热的欲望,忍不住火冒三丈。那股欲望越来炽热,到后来他根本连坐都坐不住了。他站起来,绕着客厅走来走去,双手垂在身旁,拳头捏得紧紧的,捏得指关节都泛青了。也许他应该把电影放映机拿出来,看看电影,或是吃点东西,或是喝个烂醉如泥,或是把音响的音量开到最大,大到足以把耳膜震破。接下来可能会越来越难熬,他得想想办法了。
  这时候,他突然感到腹部的肌肉一阵紧缩,仿佛一团被扭得越来越紧的线圈一样。他又把书拿起来,试着继续往下读。他千辛万苦地慢慢念出书上的每一个字。
  然而,过没一会儿,他又把书放到大腿上了。他看看对面墙边的书架。就算把那些书上全部的知识加起来,也无法浇熄他体内的那团热火。那累积了千百年的无数文字,也无法平息他肉体的渴望。那是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渴望,一种不需要经过大脑的本能冲动。
  他明白这种渴望是压抑不了的,因此心里十分懊恼。对男人来说,这实在是一种羞辱。没错,这是一种本能的冲动,只不过,如今再也没有纾解的管道了。现在,他被它们逼得只能孤家寡人过日子,所以说,他必须想办法熬下去。他问自己,你不是有脑袋吗?既然如此,那就好好用你的脑袋吧!
  他伸出手去调整音响,把音量开得更大,然后强迫自己读了一整页的书,完全没有停。书的内容正好提到血球如何被迫穿越薄膜,提到苍白的淋巴液如何经由淋巴管输送体内的废弃物,而淋巴结如何阻断淋巴管。书中也提到淋巴球和噬菌细胞。
  「……清空,然后在左肩区域靠近胸部的地方并入血液循环系统的大静脉。」
  看到这里,他碰的一声把书阖上。
  它们为什幺不肯放过他呢?难道它们认为他一个人的血够它们全体享用吗?它们真的笨到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吗?它们为什幺每天晚上都来?已经过了五个月了,你一定以为他们早晚会放弃的,早晚会到别的地方去寻找别的猎物。
  他走到吧台前面,又调了一杯酒,然后走回椅子那边。这时候,他听到有石头滚过屋顶,咚的一声掉在屋子旁边的灌木丛。在一阵嘈杂声中,他同时听到班?柯特曼的喊叫声。就像平常一样,它喊来喊去永远都是那一句。
  「滚出来吧,奈佛!」
  他喝了一大口又苦又辣的酒,心里想,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收拾那个混球。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拿一根大木棍,对准那个混球他妈的胸口刺进去。我一定会特别为他量身打造,做一根特大号三十公分长的,上面再绑一条缎带。混球。
  就等明天。明天他一定会想办法把房子隔音。他又握紧拳头,握到指节都泛青了。他真受不了自己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些女人。假如可以不要听到她们的声音,也许他就不会再想她们了。明天。就等明天。
  音乐停了。他把一整迭的唱片从老式电唱机的转盘上拿起来,塞进封套里。音乐一停,外面的声音就听得更清楚了。旁边还有一堆准备要听的唱片,他拿起伸手可及的第一张,放到转盘上,把音量钮转到最大。
  剎那间,震耳欲聋的音乐弥漫了整个房间。那是罗杰?莱尔的「瘟疫的年代」,嘎嘎吱吱的小提琴声仿佛要刺穿耳膜,叮叮咚咚的定音鼓仿佛心脏垂死的搏动,长笛平平板板的旋律听起来阴森诡异。
  剎那间,他心头燃起一阵狂怒,猛然扯掉转盘上的唱片,往右膝盖上一砸。他老早就想砸烂了这张唱片了。他撑着僵硬的双腿走到厨房,把破碎的唱片丢进垃圾桶。然后,他站在黑漆漆的厨房里,紧闭双眼,咬紧牙关,双手捂着耳朵。放过我吧,放过我吧,放过我吧!
  没有用的,一到晚上,你是不可能跟它们斗的。你根本连想都不必想,一到夜晚就是它们的天下了。此刻,他发觉自己的举动实在蠢得可以,竟然想跟它们斗。他心里想,要不要放一部电影来看看呢?不要,他根本不想把电影放映机拿出来。他要上床去,拿塞子把耳朵塞住。到头来,每天晚上最后的结局总是如此。
  他不让自己有时间胡思乱想,飞快地走到房间,脱掉衣服,换上睡裤,然后走进浴室。他从来不穿睡衣。当年大战期间在巴拿马服役的时候,他就已经养成了不穿睡衣的习惯。
  他一边洗脸,一边看着镜子。镜中的自己,胸膛宽阔,乳头四周和胸口中央长满了鬈曲浓密的黑毛。他看着自己的胸口。胸口纹了一个十字架,纹得很花俏。那是当年在巴拿马当兵的时候,喝醉了酒胡里胡涂纹上去的。他心里想,当年竟然会蠢到干这种傻事。嗯,也许这个十字架曾经救过他的命。
  他很仔细地刷牙,然后用牙线把牙缝清干净。他必须设法好好照顾自己的牙齿,因为,以目前的状况,牙痛的时候可是找不到牙医救命的。他只能自力救济。他心里想,有些东西坏掉没有关系,但身体绝对不能出问题。接着他又想,既然如此,你是不是应该停止把酒精灌进肚子里了?然后他又想,能不能麻烦你闭嘴?
  接下来,他在屋子里绕了一圈,把所有的灯关掉。到客厅的时候,他站在那边,站了好一会儿,看着那幅壁画,努力想象那是一片真正的大海。只可惜,每到夜里,整间屋子四面八方总是传来砰砰的撞击声,嘎吱嘎吱刮东西的声音,咆哮嗥叫哀嚎的声音。他被那些声音团团围住,又如何能够沉浸在那美好的想象里呢?他关掉客厅的灯,然后走回房间。
  当他看到满床都是锯屑的时候,很嫌恶地嗤了一声。他猛拍床铺,把锯屑拍掉,心里想,最好在房间中央加一片隔板,把床铺和工作室隔开。这个最好如何如何,那个最好如何如何,他一肚子不高兴地想着。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可是,他还是没办法解决真正的问题。
  他把耳塞塞进耳朵里,那一剎那,周遭的世界立刻陷入一片寂静。他关掉电灯,然后钻进被窝。他看看夜光闹钟,时间才不过十点多。他心里想,也罢,那就早点睡吧,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早一点起来干活。
  他就这幺躺在床上,置身在一片黑暗中。他深呼吸了几下,希望自己能够赶快睡着。只可惜,尽管已经听不到外面声音了,对他来说还是一样没什幺实质帮助。它们的影像依然在他的脑海中萦绕。他仿佛看得到那些脸色惨白的家伙在屋外绕来绕去,不屈不挠地想尽办法找看看有没有漏洞,可以冲进屋子里抓住他。也许有几个家伙像狗一样蜷伏在地上,炯炯发亮的眼睛死盯着房子,牙齿磨得嘎吱嘎吱响,一直磨,一直磨。
  还有那些女人……
  他又开始在想她们了。一定要这样吗?他诅咒了一声,猛然扭转上半身,把脸埋进热烘烘的枕头里。他躺在床上,喘着气,在被窝里翻来覆去。赶快天亮吧,他心里吶喊着。他每天晚上都是这幺吶喊着。老天慈悲,赶快天亮吧。
  他梦见了维吉尼亚。睡梦中,他哭喊着她的名字,十指宛如爪子一般疯狂地猛抓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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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传奇
埋没的天才
死亡时间
猎物
魔女之战
死亡之舞
白丝衣
疯狂之屋
葬礼
黯影
移魂
导读  跨界编剧与作家的传奇人物——理查德·马特森与《我是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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