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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庭较量:一位京城律师的办案手记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2315094
  • 作      者:
    贾霆著
  • 出 版 社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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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一位京城律师的良心告白一部法理与道德较量的案件纪实道破司法进程中的坎坷与心王田冲击告诉民众“正者无敌”。
  从律师的视角透视形形色色的案件。
  带你走进纵横捭阖的庭审现场;
  除了诉讼以外,
  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则是律师的又一项工作;
  律师不再是旁观者,而是直接参与人,
  不但有法庭上控辩双方的搏弈,
  更多的是庭外的艰辛与付出;
  用纪实手法展示律师的智慧与价值、
  仗义与热血、无情与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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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贾霆,北京资深刑事律师,中国死刑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法治报》、《和谐法制网》特约撰稿人,《中国网》、《法邦网》、《华律网》等知名网站和《知音》杂志社特邀法治评论员,曾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咨询律师、北京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
  代理过“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内蒙某市公安局副局长滥用职权致人死亡案、乌海金店打劫案、“歌手张可可诉天涯网侵犯名誉权案”等大案要案,部分案例被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选编为案例教材。
  2010年入选《中国著名律师办案实录》一书;2011年在第二届“中国律师原创文章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擅长的业务领域主要有刑事辩护、房地产拆迁、婚姻继承、市政工程特许经营和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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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庭较量:一位京城律师的办案手记》是作者结合多年的办案经历,并结合办案过程中的得与失的总结经验编写而成。全书分为四编,一共选取了30个案例,其中第一编选取18个民事案例,内容涉及劳动争议、人身侵权、婚姻继承、土地承包等百姓生活相关内容,作者试图通过这些故事以案说法、以事析理,达到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第二编选取10个刑事案例,内容涉及交通肇事、过失伤人、故意伤害等常见犯罪的代理和辩护,作者试图通过通俗的语言讲述案情,解剖犯罪构成及原因,以及提供正确的维权途径和方式,并警示世人学法、懂法、守法;第三编,选入2个行政案例,内容涉及交警违法扣车、房管部门违法颁证等内容,作者试图通过成功经验告诉读者,依照法律法规,公民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国家法治建设作出贡献;第四编主要收录了作者近年来发表在报纸、杂志、知名网站的一些法学论文及热点事件、疑难案例的点评文章,供读者参考。
  《法庭较量:一位京城律师的办案手记》可供法律、公安等相关专业的相关院校作为案例教材使用;同时也面向社会读者,适合供人消遣、茶余饭后、旅途及有普法需求的读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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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首先,为了解决时效问题,我起草了一份《律师函》向王华德原来的单位正式发出,要求查找王华德的人事档案。不久,该函件被退回,原因是查无此单位。无奈之下,我只好找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可是,经向有关部门了解,因体制改革的原因,原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已经分家,现在是两个部门——东城区房屋管理局和东城区国土资源局。为了查明真相,我又分别向这两个部门发函要求查找王华德的档案。不久,东城区房屋管理局档案管理人员打电话告知我:因时间太久,王华德的人事档案已经无法找到。
  听到这个不算太乐观的消息,我头脑里依然闪现出一丝光亮:只要有了正式答复,无论其内容如何,时效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于是,我马上询问,能否给我一份书面答复,以便我给当事人一个交代。得到的答复是:可以。
  事不宜迟,我马上放下手头的工作,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该局,拿到了这份书面回复。然后,我随即代理王华德向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裁决东城区房屋管理局赔偿因遗失王华德的人事档案而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18万元。三日后,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请求的事项不属于本委的受理范围”为由驳回了王华德的申请。
  四、对簿公堂
  怎么办?刚刚燃起的希望之火又一次熄灭了。
  然而,我还是不服输。俗话说:东方不亮西方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没有解决:王华德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起诉后,法院能否支持我方的请求?
  其实,类似于王华德这样的情况并不罕见。档案被遗失后,当事人上访者有之,起诉者有之,但最终能解决问题的实在是寥寥无几。媒体曾有报道,北京市海淀区有位下岗工人,为档案丢失一事整整与其单位打了20年官司,!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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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出身草根的传奇律师,
法治之路上风雨兼程的中国律师(兼自序)
前言

第一编 民事代理篇
案例一 档案索赔第一案
案例二 十八年前工伤索赔成功案
案例三 错位的被告
案例四 无效的董事长决定
案例五 胜诉,并不快乐
案例六 祸从天降之后
案例七 会飞的井盖儿
案例八 一份没有诉讼请求的诉状
案例九 一场权势与民心的较量
案例十 本系母女,相煎何急!
案例十一 老革命身后的烦心事
案例十二 “赠与”情人韵财产能收回吗?
案例十三 无法清算的孽债
案例十四 二百万随风飘去
案例十五 三百多万元拆迁补偿款应当归谁?
案例十六 筒子楼拆迁案中案
案例十七 一代名医的维权经历
案例十八 “中国明星状告网络名誉侵权第一案

第二编 刑事辩护篇
案例一 小案子里的大困惑
案例二 推定责任不能作为定罪依据
案例三 害人的户口簿
案例四 弱女暗室遭欺凌恶徒狡辩被严惩
案例五 “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代理纪实
案例六 生死攸关的指定辩护
案例七 八岁儿童高楼坠落奇迹生还始作俑者精神障碍也要担责
案例八 “故意杀人”不以结果定性
案例九 谁是凶手?
案例十 证人,你为什么选择沉默

第三编 行政维权篇
案例一 叫板交通警察
案例二 一间房子引发的十场官司

第四编 附录
附录一 苦心人天不负
附录二 判决书岂可沿街叫卖!
附录三 QQ相约自杀腾讯应否赔偿
附录四 让道德法庭接着审判冷血丈夫
附录五 本案不该“私了
附录六 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宅罪和非法拘禁罪
附录七 耐人寻味“遗产案
附录八 对泰安中院“1·04”持枪杀人案判决的质疑
附录九 “大义灭亲”可轻判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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