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这个文,先要申明一下,算是一个注脚吧。第一,婚嫁是人生大事,全人类概莫能外。第二,婚嫁大事也是我们民政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我觉得有必要谈论一番。第三,“谈婚论嫁”是熟语,所以我把“谈、论”二字加上引号,以免读者误会为泛义的谈婚论嫁。
婚,古代和现代的解释大同小异,就是:男女结为夫妇谓之婚。班固解释说:“婚姻者何谓也?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妇人因夫而成,故日姻。”据此,则婚姻即“昏因”,意思是男女在黄昏约会,成为亲密的伴侣。但是班固的看法略有偏颇,《诗·陈风·东门之杨》里说:“婚以为期,明星煌煌。”欧阳修词《生查子》更有名句:“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从这些描写青年男女黄昏期会的诗句中可以看出,婚姻是以男女互爱为纽带,不是男娶女嫁的人身赎买关系。所以,班固所谓“妇人因夫而成”,只是反映了儒家男尊女卑的看法。
不过这种看法在中国文化中是占据了主导地位的,影响所及,到今天还有余毒。古时候,女子嫁人又称“适”或“归”。“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就表明出嫁的女子以夫家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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