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万杰
窗外一只蚊子正盯着一个胖子,由于关着窗户,蚊子根本没有下手机会,不过它知道房间中的胖子不会坚持太久,因为天热,很快胖子就会打开窗户,蚊子已经想好,只要胖子打开窗户,它就立刻降落高度,冲过去叮他。
这个时候水塘中的青蛙,正趴在荷叶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天空盘旋的蚊子,它在心中已经计算过多次,距离太远不可能吃到,只要蚊子降落到窗户高度,自己就跳上岸开始攻击,一定会马到成功。
而此时岸边灌木丛中隐藏着一条蛇,正在流着口水,它已经好几天没有进食,看着青蛙,多么希望青蛙快点上岸,自己好出去美食一顿。
离灌木丛不远处有一片树林,现在正是夏季,所以枝叶茂盛,在一个树权上,蹲着一只老鹰,它已经看见蛇,但是不能去抓,因为灌木会划坏它的翅膀。它在等待机会,只要蛇敢离开灌木,自己一个俯冲就够了,它相信自己的能力。
在—棵树后,猎人正托着枪,瞄着树上老鹰,由于枝叶太密集,猎人迟迟没有扣动扳机,他没有十足的把握,他在等老鹰离开的那个时刻。
离猎人_百米处,有两个人警察拿着望远镜,观察着猎人的一举一动,他们在等待猎人开枪,这样就可以人赃并获,想罚多少就罚多少,想着即将到手的钱,两个人开心不已。
两个警察后面有个山坡,山坡上有一位摄影记者扛着摄像机,悄悄地调试焦距,他要拍下警察受贿场面,他知道只要拍摄成功,明天一定上头条新闻,自己从此出人头地。
正在他为自己美好未来幻想的时候,手机开始在腰间震动,他赶紧拿出来,一看是主编电话,接通后主编在电话中没好气地问空调遥控器在哪里,他赔着笑告诉主编在窗户外的阳台上。
而此时房间中的胖子,放下电话一边擦着汗,一边慢慢向窗户走去。
狼爱上羊
傅友福
地球上的草木越来越少,最后—只狼举目四望,方圆几百里,也没有发现一只羊。狼饥饿难忍,看来末日为期不远了。狼悲哀地想着。
但狼不甘心,他是这世界上最后一只狼,他要活下去,勇敢地活下去。有了这个信念,狼放弃生活已久的光秃秃的大山,走到平原上来。
不知过了多久,狼在昏睡中感觉到有人在拱他,并感觉到有个粗粗的东西在刺激着他的脸部。于是,在极度虚弱中的狼,勉强睁开了眼睛。
狼一睁开眼睛,突然两眼放光:他的面前就是一只可爱的小母羊!小母羊正用自己粗粗的舌头,亲舔着狼的脸。狼顿时来了精神,本来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如今却是得来全不费工夫。但狼太虚弱了,没等他站起来,他又倒下去了。
母羊看着失去野性的狼说,由于环境的变化,加上你饥饿无力,你已经没有能力吃掉我了。更重要的是,我是这世界上的最后一只羊,即使你吃掉了我,又能支撑几天?
狼一想有道理,就算吃掉这只小羊,自己也难逃‘死的厄运。可不吃,自己现在可能就死,怎么办?
母羊猜透了狼的心思,继续说道:“想活下去也不难,主要是你的食谱要改。谁都有求生的本能,不能坐以待毙。当生存条件发生变化时,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我之所以来看你,是凶为这地球上只剩下我们两个了,孤独的滋味是恐怖的,如果我们不能互相帮助,还有谁能帮助我们呢?”
俗话说,日久生情,患难与共。狼和羊在长期的生活中,不仅学会了应对生活的挑战,彼此还产生了爱慕之情。
有一天,狼对母羊说,嫁给我吧,我会呵护你一生的!
母羊羞愧地回答,你不把我当成敌人了? 不,只有我们联手,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那,我就心甘情愿地让你“吃”了吧。母羊幸福地说。
几天后,狼牵着母羊的手,在空旷的大地上,举行了地球上独树一帜的婚礼。
进化论
林华玉
老鹰妈妈养了两只小鹰,小鹰羽翼丰满之后,鹰妈妈就决定让孩孑们独立。老大勤快,很快就学会了飞翔,也很快跟着妈妈学会了狩猎。段时间之后,他就独立出去,变成了一只比妈妈更强的雄鹰。
而老二懒惰,不学飞,也不出去捕食,妈妈把食物捕获来之后,他就大快朵颐,否则,宁愿饿着肚子。
因为从小老二身体就弱一些,又会撒娇,鹰妈妈对他很是溺爱,不逼着他学飞,也不逼着他学习狩猎,每天自己辛辛苦苦出去捕获的猎物总是第一时间带回窝内,给宝贝儿子先吃,自己则吃一点残羹剩饭。
鹰妈妈日益衰老了,捕获起猎物已经力不从心。终于有一天,正在天上俯视大地的鹰妈妈感到心力交瘁,她支撑不住,—下子就从天空栽下来,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老二却不知情,依旧在窝中苦苦等着妈妈还有她带回的食物。但是一天过去了,妈妈没回来,两天过去了,妈妈还是没有踪影。老二实在足饿得不行了,就飞出窝去找妈妈,他只找到了妈妈的尸体。老二知道妈妈是指望不上了,就只好自己觅食,但是因为妈妈并没有教给他捕食的本领,即便是看着地上的小动物,老二也手足无措。
这时,老二看到地上有一只死去的,已经有些腐烂的野猪尸体。饥饿促使他不顾一切,从天空冲下来就大快朵颐,从此就以腐尸为生。
几万年过去了'老大的后代继承了他凶猛善斗的性格,成了天空中的霸主——金雕,他们不光吃鹿、山羊、狐狸、旱獭、野兔等小型动物,就连凶猛的狼都不是对手,经常葬身雕腹。
而老二的后裔也一代代传了下来,他们也继承了老二的基因——捕食能力完全丧失,只吃肮脏的腐尸。它们的名字叫秃鹫。流浪猫之王
王中鉴
丁老汉收养一批流浪猫,天天给他们喂食,最差的也是饽饽渣,而且还给他们盖卜间猫舍。开饭也有规矩,上午10点,下午4点,不喊不叫不吹哨,爱来不来。
—只黑色猫咪早来几日,和丁老汉厮混得很熟,甚至还去过丁老汉家,坐过沙发,看过电视。每次丁老汉喂食时,他都站在丁老汉身边,哺喵地发号施令,让大家相互谦让,不要乱抢。
花猫不服气地说:“你是被主人_脚踢开的,神气什么?我是因为主人有病,照顾不了我,才跑过来的。”
白猫说:“就是嘛,我是主人用口袋送来的,他算什么?他是主人用脚踢出来的,咣当—声关上门,不要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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