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上午准备,下午开了个庭。开庭后米黄开着车直接去赶晚上的饭局。
路上超堵。
在北京,这是习以为常的事儿。车像牛车一样慢慢走着,还好有音乐相伴,车里放的爵士乐的节奏和开车的速度很合拍。
车走不动了。前方几十米外有人下了车,在吵架,不,是打起来了,而且是N个人的群殴,大打出手。
对米黄来说,这样的场景已是见怪不怪了。如今的“牛人”越来越多,有钱的、没钱的、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受过教育的、没受过教育的,个个咄咄逼人,都觉得自己是老大,看谁都不顺眼,人人一副心高气傲不可一世的架势。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儿非要在恶言恶语的不服和对骂声中把事儿搞大,直到打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在这个“人多仁少”社会里,缺少尊重,没有度量,更不懂得谦让和互敬;都觉得天下唯我独尊,眼里似乎都带着敌意、肚里有怨气、心里有邪火、骨子里有大恨,人与人之间总有一股虎视眈眈的气息。孰不知,伤人如伤已,害人如害己,跟别人过不去,等同于跟自己过不去。
现如今的人不但火气大,喜欢发火,而且还喜欢看别人发火、看别人吵架和打架。一旦路上有这些事儿,就会有人去围观看热闹,围观的人不仅爱看,而且非得看清楚了才算,非得从头看到尾才罢休;个个争先恐后、兴致勃勃,外加评头论足。果不其然,看,米黄眼前的一幕就是如此:前方在打架,后面的车走不动了,于是,有从车里往外伸头看的,有下了车站在路上往前张望的,还有快步前去打探的;不一会儿,前面就围了一堆人。
“一眨眼,已经拥过了一大簇人。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堆……簇成一个半圆……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米黄觉得眼前的场景和当年鲁迅在《药》里描写的“看客”没什么不一样,就差说:“杀人,好看,好看。”
这时更让人看不惯的事情在米黄眼皮底下发生了——有人打开车门往马路上倒了一堆烟头,还有人在往车窗外扔废纸、扔烟头和吐痰。据说,一个国家分类垃圾回收比例的高低,代表了这个国家国民整体素质的好坏,而一个人扔垃圾的态度和方法则往往就是这个人素质的反映。
每每遇到这种情况,米黄总是把头转个方向,眼不见心不烦,这一招是“高人”指点的。不好看的东西千万别看,如果你非盯着看,气就会不打一处来,就会怒不可遏。中医和西医的专家一致认为,人愤怒和生气的时候体内会分泌一种有害健康的物质,它会损害体内五脏和大脑细胞;经常生气和愤怒的人会导致脱发和秃顶,会使头顶变尖、折寿,还会使综合免疫力下降诱发癌症。身体是自己的,因为别人的错误生气太不值,更何况愤怒和生气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惹是生非。
手机响了。
“喂,你好,我正在去的路上,堵车,你呢?……噢,噢,噢……没事儿没事儿,好,好,听你的,那就改日再说,再约……拜……”
米黄放下手机,哼了一声说:“不靠谱。”他本来约了个法官吃饭,“法官大人”说临时有事儿,不来了。
11
律师和法官是司法界“潜规则”的主角儿。
律师有钱,法官有权。权和钱都像“春药”,吃了会失控,容易“乱性”。那么,在律师和法官之间,究竟是法官逼良为娼索贿律师呢?还是律师“献鸡捞牛”行贿法官呢?这是司法界近年来议论纷纷的一个热门话题。
米黄曾经在网上读过一篇博文,博主居然把律师和法官的腐败关系比作妓女和嫖客:“正如说不清是妓女带坏了嫖客,还是嫖客带坏了妓女一样,法官和律师之间那些鸡飞狗跳的事儿也很难整明白。”博文说,“潜规则”里的律师和法官与妓女和嫖客的关系确实有相当的共同之处:都与钱有关——前者属于“权钱”交易,后者是“钱色”交易。都属高危职业,是政府打击的重点对象——前者是反“腐败”的对象,后者属于“扫黄”之列。都屡禁不止——不是越打越少,而是越打越猖;和抓嫖娼卖淫一样,抓法官抓律师,过去是一个两个的抓,现在“窝案”四起,都是一窝一窝、一伙一伙、一批一批地抓,从基层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律师一起抓,越抓越多。都有“打断骨头连着筋”的特点——律师唯恐巴结不上法官,法官也生怕没有律师来巴结;就像嫖客和妓女唯恐接不上头或失去联络一样。都相互瞧不起对方,觉得对方不是东西——法官看律师财迷,律师看法官黑心;嫖客看妓女贱,妓女看嫖客坏。
忘了是在哪一部电影里,米黄想不起来了,电影里的妓女和嫖客对骂,嫖客骂妓女“婊子无情”;妓女反骂:“狗眼看人低,你以为你是什么好鸟,在你眼里老娘不就是一只尿壶吗?想尿尿的时候来了,尿完了转身就走,尿憋的时候猴急猴急的,没尿的时候睬都不睬,嫌尿壶脏。”
有人在网上还爆料说:有一类律师和法官,他们不像妓女和嫖客,但他们是“隐名合伙人”,是“利益共同体”,法院是他们共同挣钱的平台——律师和法官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赢利、里应外合、一起发财;他们之间的合作很隐蔽,配合也很默契,律师依托法官做后台去搞定当事人收取律师费,法官则滥用审判权力枉法判决,共同实现事先设计好的诉讼结果。这类律师和法官把国家的公权力暗度陈仓地进行了“私有化”改造,他们比妓女和嫖客“高雅”,但对国家司法制度来说,他们无疑比梅毒更毒,是心腹大患。
网络是个大世界,也是个自由天地,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说什么都是可能的。米黄一心忙于办案赚钱,对于网上的这些说三道四,即使偶尔看到了,也不往心里去。死猪不怕开水烫,一笑了之。
米黄的前妻就是个法官,叫夏雨,两人九年前结婚,两年前协议离婚,无子女。
他们俩是大学的校友,不同届,是学兄学妹。大学读书的时候,他们因为共同崇拜一个偶像而成了朋友、成了恋人、毕业后结了婚。这个共同的偶像就是英国的丹宁勋爵。丹宁勋爵做了几十年律师,后来又做了几十年法官,当了整整二十年英国民事上诉法院院长。在英国,乃至世界法律界堪称德高望重。也许正是受他的影响,米黄做了律师,她当了法官。
米黄和前妻都喜欢读丹宁勋爵写的书,见了就买,买了就读,读了就聊,两人非常“有聊”,两人几乎收藏了他的全部著作:Freedom underthe La,w、The Changing Law、The Road to Justice、The Discipline of Law、The Due Process of /aw、What Next in the /aw、The Closing Chapter、Landmarks in the Law,等等。这些书都是名著,敢说,在英国不读丹宁的书就无法做律师或法官。
米黄和夏雨选择了在丹宁勋爵百岁生日那天登记结了婚。丹宁勋爵的一生把律师和法官完美地统一于一体;米黄和夏雨的婚姻也把律师和法官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可惜的是这桩浪漫的婚姻最后却无奈地变得枯竭了。
12
米黄开着车,因为临时取消了饭局,所以不知去哪儿好。
他不愿去想过去的事儿,尤其是那段长达七年的失败婚姻。米黄承认他对婚姻的解体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婚后不久.他发现自己不适合过平平淡淡的家庭生活,他更愿意把时间留给工作和朋友,更想趁年轻的时候把握机会多挣些钱,成为先富起来的人;和绝大部分中国人一样,米黄坚信:发财是硬道理,有了钱就有了一切。
律师这个职业帮了米黄的忙,给了一个“心野”并且有“野心”的男人一个“合理”和“合法”的借口;借工作之名他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外游荡、与客户和朋友一起吃喝玩耍,从而逃避家庭生活;其结果可想而知,借用夏雨怒斥他的话说:“白天上班,见不到你,半夜醒来,你还是不在身边。你不觉得太离谱吗?对我太不公平了吗?”
“不公平!”米黄从老婆嘴里听到了一个危险的信号。据说,爱能激发人向善的潜能,可以使人包容对方的一切,哪怕是缺点和毛病;男女之间有爱的时候,两个人是不会去计较“公平”或“不公平”的;可当爱已成往事的时候,“常态”和“本质”就露出来了,就像“水落石出”一样。
地球人都知道,律师,尤其是大律师,白天人来人往忙工作、晚上钟鸣鼎食应酬多。法律的圈子不大,而夏雨又是法官,律师的那点儿事儿她虽然不是了如指掌,却也耳闻目睹了不少。据说,男人一有钱就学坏,非“包”即“养”、非“赌”即“毒”,“嫖”不过就是“小儿科”;还有人说得更透彻——不是钱让男人变坏,其实,男人挣钱的目的就是学坏。
一个有钱的男人经常半夜三更才回家,对一个做法官的老婆来说,是一种不可忍受的生活之痛!不可能不引发她丰富的想象力、肆意的猜测和深深的不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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