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企业的领导体制,实行了厂长负责制及法人代表化,在权力的分配上,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赋予了厂长一定的特权,他可不经上级部门的批准,自行决定企业内部的干部的任免与升迁等。这种权力的膨胀使工会的监督,民主管理的施行,在一些企业只能是一句空话,是根本起不到实际作用的。这是因为,工会组织也是在企业的领导之下,工会主席的升迁离任,全掌握在厂长手中,故此,工会监督的基础,犹如建在沙丘之上,只能轻浮,不能加码,只能装样,不能着实,否则,就要下沉消失。
“民主谈何易,权力压死人,”有人说:“拳头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马”的这位工会主席是很不识相的,他认为自己既是工会主席,又是党委委员,是可以抵制盼仕的提议,阻挠庸助理的“荣升”,然而,他岂知权力的厉害,上次的党政联会议,对庸助理上任经营副厂长一事,虽未形成决议,但,盼仕行使了他的特权,指令人事部,对庸助理下发了委任状,庸助理从此便成了经营副厂长,财经大权在握,即刻,“虎狼披衣,装模作样”,倒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要员,而那位工会主席则是“祸福无门,唯人所召”,最终,也像纪委书记耿直一样,均被革职。革职后,把他调到车间做一般行政工作去了。
事后,有人云:“咱们的这位工会主席还是有点心嫩呀!他看问题不能入骨,不能悟出道理,他只知道工会有监督权,职代会有大事要事拍板权,但是,他偏偏没有搞清,厂长与工会的支配关系,即谁领导谁,谁控制谁的问题”。
自改革放权以后,企业中的纪检委、工会等都在厂长领导之下,这些单位,要想行使权力,对厂长施行监督权等,那简直是异想天开。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