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亲爱的,让我们就这样绝处重逢
我不再有兴趣去数新生的白发,也不再有热情费尽心机遮掩它们,这就如同随着岁月流逝,我早已忘了自己曾经有所期待什么一样。然而,生活终究还是没有忘记我,没有忘记向我慷慨展示它对我仅剩的情意。
那是个春天第一场扬尘结束后的早晨,天空格外晴朗,清风格外宜人,眼前的一切都显示出良好的兆头,犹如浪子发誓改邪归正回头是岸一样充满希望。我一反常态,早早起身,梳洗打扮。
仔细挑出发缝中两根白发,贴根剪掉。半边脸打上一层粉底,比起另半边,果然大有起色。以往,我从不用粉底这种玩意儿,我肯心甘情愿挥霍在“门面”上的消费,仅限于一瓶“天天见”的大宝。但是今天,为了配合新买的外套,我不得不给自己精心置换一张脸。那是件湛蓝色的针织外套,蓝得就像高原湖泊,蓝得就像高原天空。虽然我很清楚,自己的肤色,早已不适合这种高纯度的冷色,但我还是无法舍弃对它的选择。
那蓝色,始终在我梦里荡漾;那蓝色,始终在那废墟上空飘扬。
将另半边脸也粉饰好,穿上外套,下身一条米白色斜纹布裤子,同色小羊皮短靴。
油油在铺了一地的包装盒袋中绕来转去,东嗅西咬,最后,在一只倒扣的皮鞋盒上,稳稳地卧下,高高地昂起头,严肃中带点担忧地盯着我。今天是个不同寻常的日子,今天你很不对头,今天会有重要的事情发生,我非常担心,你能否应付得了。
我了解这小子,正如它了解我,我能从它的眼神里,分明读出这一多重含义。
浑身上下挑不出一点毛病,可是感觉仍然不好。盯着镜子里那个已然乔装变脸的女人,无论如何改头换面,她的眼睛里,没有呈现出一丝喜气。这不像是去赴一场期待已久的约会的脸,这更像是一张准备去参加告别仪式的脸。
约会的地点,是医院,一个非同寻常的医院。
朋友间都知道我的一个怪癖:从不上医院探望病人。两年多以前,一个最要好的女友,查出癌症,晚期。做时尚杂志美食版的,偏偏得了胃癌。我曾承蒙她的美意,多次随她出入豪华晚宴,品尝千奇百怪的珍馐;也曾拿着她的贵宾卡,在平素不敢问津的高级餐厅里,吃得行云流水,仪态万方。但尽管如此,得知她住院,我仍然没有前去探视,只是买了一大束以色列玫瑰托快递送去,香槟色,36朵——那恰好是她的年龄——那是她一直希望有个理想中的男人送的那种花。在她生命的最后三个月里,每个月,我都送上同样一束玫瑰。在我正要准备送出第四束玫瑰之前,我收到了她发来的最后一条短信:谢谢你,让我永不凋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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