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立春来得很早。
空气中四处弥散着湿漉漉的味道,但是,那直沁人心的春寒却依旧浓重。
这些天,阴霾的天空固执地停留在这个城市的头顶上,挥之不去,让人的心情也倍感压抑。
金玫懒懒地躺在床上,指尖所触及的床单都传递着冰冷的寒意,她缩回了手,裹紧了衣服,可还是感觉凉飕飕的。于是,她一把扯过身边的被子,想蒙头大睡一场,也好让自己也恢复一点热乎气儿。然而,不遂人愿的思绪却清晰地在眼前呈现出一个男人的轮廓。金玫狠狠地闭上了眼睛,但这种方式,并没有对模糊那个男人的脸起到丝毫的作用,反而更加分明了许多。
金玫挣扎了好几次都没能成功地睡着,她沮丧地推开被子,一骨碌爬起来,拿起手机,想给殷晓喻打个电话,说说话。
殷晓喻是金玫的大学同学,金牌闺蜜。
殷晓喻一直取笑金玫刚入学时就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金玫则觉得殷晓喻就像一只骄傲的小公鸡,整天神气十足。
金玫喜欢殷晓喻,是因为殷晓喻的鬼主意非常之多,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的花样百出,总是令金玫感到新鲜。
而殷晓喻对金玫的亲近,是因为金玫对她提出的意见完全的信服,她说金玫你要如此如此,金玫就非常的配合。
可是这并不代表金玫自己没有主意,她只是从来都不说,仅仅在心里默默地、反复地考虑来考虑去,虽然有点优柔,但是一点也不寡断。
就比如她和贾之章的这七年的婚姻,从开始到结束,金玫都是处理得干净利索,丝毫不拖泥带水。
其实,在这场无奈的婚姻中,金玫还是有些怪殷晓喻的。
金玫时常想,要是当初没有殷晓喻的使劲儿撺掇,在那个停电的晚上,她就不会给贾之章打电话,更不会主动提出要做他的女朋友,当然也就不会出现后来那些不顺心的事情了。
可她又觉得,这么想也不太对。如果没嫁给贾之章,就她这么一个学历普通的人又怎么能顺理成章地进入这个城市的大学当老师,说不定还在哪个县里或村里的学校混日子呢,更没准儿,连自己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这样,她又稍稍地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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