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人
旧时代自然灾害时常发生,人吃人的惨剧也不罕见。明末政治极端腐败,人祸天灾接连不断,终于导致李白成的农民大起义。至清初,即使远在广东,人食人这种惨事也时有发生。诗人屈大均曾写有《菜人哀》一诗,就叙述一妇人自愿卖给屠户作“菜人”,为的是换取金钱使丈夫免遭饿死。诗中描绘肢解生人的惨酷情状,令人惊心动魄。至于本文周某行善而得以延续后代,那只是巧合,作者附会到迷信上去,是不可信的。
景城西偏①,有数荒冢,将平矣。小时过之,老仆施祥指曰:“是即周某子孙,以一善延三世者也。”盖前明崇祯末②,河南、山东大旱蝗,草根木皮皆尽,乃以人为粮,官吏弗能禁。妇女幼孩,反接鬻于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刲羊豕。
周氏之祖,自东昌商贩归③,至肆午餐。屠者曰:“肉尽,请少待。”俄见曳二女子入厨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来!”急出止之,闻长号一声,则一女已生断右臂,宛转地上;一女战栗无人色。见周,并哀呼,一求速死,一求救。周恻然心动,并出资赎之。一无生理,急刺其心死;一携归,因无子,纳为妾。竟生一男,右臂有红丝,自腋下绕肩胛,宛然断臂女也。后传三世乃绝。皆言周本无子,此三世乃一善所征云。
卷二《滦阳消夏录》二
【翻译】
景城村偏西的地方,有几座荒凉的坟墓,快要被风雨侵蚀平了。我幼年时路过那里,老仆人施祥指着它说:“这是周某的子孙,周某就是那个由于做了善事,使后代延续了三世的人。”
前朝崇祯末年,河南、山东发生大旱和蝗灾,草根树皮都被饥民吃光了,于是便拿人来做食物,官府也禁止不住。妇女和儿童被反绑起来在市集上出卖,叫做菜人。屠户买去后,将这些菜人像牛羊般地宰杀。
这周家的祖先,从东昌府经商归来的路上,到一个店里吃午饭。屠户说:“肉已经卖完了,请稍等一下。”一会儿,便见他拖着两个女人到厨房去,大声说道:“客人等待很久了,可先取一个蹄子来!”周某急忙前去制止,只听一声长长的惨叫,一个女人已被活生生地砍断了右臂,痛得满地打滚。另一个女人则吓得浑身发抖,面无人色。她俩见周某进来,一起哀叫着,一个要求让她快点死去,以免再受痛苦,另一个则请求救她一命。
周某见这情景,不禁动了恻隐之心,便出钱把她们赎过来。那断臂的女人眼看活不成了,只好马上用刀刺进她的心窝,结束了她的生命。另一个便带回家里。周某因为没有儿子,便将这女人纳为侍妾。后来终于生下个儿子,这儿子右臂有条红线,从腋下绕过肩胛,和断臂女子的情形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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