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意义:作品与阅读
--兼涉长篇小说《狂欲》
我本想在这篇文章中使用“文本”这个概念,但无奈这个概念虽然时新而含意模糊--它在各种批评学理论中的理解及运用,差别实在是太大了。于是我就仍然使用“作品”这个概念:譬如,作为长篇小说,刊载于1989年《百花洲》第3期的《狂欲》就是一部“作品”。
按照常规思维的逻辑,小说的意义是经由作品而获得实现的,或者说,小说的意义只能被体现于具体的小说作品之中。诚然,如果被称为“作品”且堂堂皇皇地刊载于文学杂志,那一般来说,它总具备某种特定的意义(甚至可以说是具备某种特定的文学价值),但这里的重要问题是,一个作者依据他所操持的生活观念与文学观念而写了一部“小说”,那应该由谁来认定它是一部“作品”呢?毫无疑问,应该由包括文学杂志编辑在内的读者来认定。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说,“作品”可能体现一部小说的意义,但这种可能性归根结底还要通过社会阅读来验证。倘若换一种说法,那就是--小说的意义,必须在进入社会阅读之后才可能实现;反之,任何小说都不可能产生意义。
不言而喻,社会阅读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且不说阅读某部作品时的特定心境,以及与这种心境相关的时代崇尚与历史氛围的差异性--譬如说读短篇小说《班主任》、《李顺达造屋》之类,即使是处在同一时代崇尚或历史氛围之中的读者面对同一部作品,也可能因每个读者的不同身份或不同文化修养而截获不同的感受或不同的体验或不同的判断与印象……这是毫无办法的事。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论及人的艺术感觉的历史发展时说:“只有当对象对人说来成为人的对象或者说成为对象性的人的时候,人才不致在自己的对象里面丧失自身。”“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所以马克思说:“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也就是说,它只能像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为地存在着那样对我存在,因为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
马克思的精彩论述,实际上也在告诉我们--阅读(或接受)之于作品意义的重要性,或者说,只有阅读的过程才可能实现作品的意义--倘若读者的感觉(或文学感受能力及其理解可能性)偏离了正常的审美轨道,那作品的意义也就可能被扭曲、被损害、被牵至远离作者初衷的方向。甚至还会产生这样的现象,即明明是一部很有价值的作品,但在一些人的阅读印象之中,却被认定为“毫无意义”。所以鲁迅说革命家在《红楼梦》中看到排满,而道学家看到的则是淫秽,这尽管是一种嘲讽,但其中的意思倒是很逼真地道出了阅读领域中的差别。
在我的观念之中,作品的意义--或者说是一部小说的价值,完全是相对具体而生动的社会阅读而言的。一部自以为很出色的小说,如果始终不进入社会的阅读领域,那这部小说也就不可能产生意义--阅读是小说之所以具有某种意义的土壤;而这块“土壤”又绝非是一种抽象的假设:它是由一个个具体读者组合而成的活生生的存在。
我在这里要涉及小说家张品成的一部作品,即上面已经提到过的长篇小说《狂欲》--这是一部怎样的作品呢?在去年下半年的《文艺报》上,专业评论家林为进曾作过比较公允的正面评价,而在今年年初的《百花洲》上,舒畅则撰文作了题为《欲壑中的迷失》的否定性的评价(无疑,这里的评价都是善意的同志式的各抒己见)。从这些很不相同的评价中也可以看到,个体阅读之于小说的意义、即对小说价值及其思情走向的判断或认同,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从这种不可避免的差别性之中,还可以发现这样一种事实,那就是文学作品的阅读,其本身就是一种艺术:说穿了,即读者应该怎样阅读作品(“应该”这个词可能有点儿武断,但从马克思的关于艺术感觉的历史发展观点来说,“文学欣赏”毕竟具备某种内在的审美规律性,而其中的奥秘则与欣赏音乐或欣赏美术作品是一致的)。
一部文学作品在复杂的社会阅读过程中必然地被“改写”--这种发现于今天的接受美学领域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见解了。譬如说,二十世纪的荷马并不是中世纪的荷马,而是我们的(或作为个体的“我的”)荷马,而莎士比亚也决计不是莎士比亚时代的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已经成为我们的莎士比亚了!不同的时代与不同的读者创造了不同的荷马与莎士比亚,并从中找出不同的思情成份或艺术因素而从事不同的判断与评价,这种现象之于作家作品,既是悲哀的,又是可喜的,因为这种阅读过程中的无意识的“改写”,也许可能违背或远离作家作品的“初衷”,但也可能因种种“改写”而使作品滋生相对恒久的艺术生命力--马克思曾高度称赞过古希腊艺术的永恒魅力,而这种永恒魅力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则可以归功于历代欣赏者的“改写”。当然,这种“改写”肯定受制于历史文化氛围的牵引。所以,曾经写过《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由人民文学出版社翻译出版)的英国理论批评家特雷o伊格尔顿说:“任何作品的阅读同时都是一种'改写'。”又说:“没有任何一部作品,也没有任何一种关于这部作品的流行评价,可以被直截了当地传给新的人群而在其过程中不发生改变,虽然这种改变是无意识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说被当作文学的事物是一个极不稳定的事件的原因之一。”(见伊格尔顿所著的《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依据这种比较可靠的观点,那在不同读者的不同阅读过程中,就一部小说而产生某种感受与理解方面的分歧,也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文学接受现象了。不过,这里不包括那种“故意改写”的情形,譬如康生对于小说《刘志丹》的“改写”、姚文元对于历史剧《海瑞罢官》的“改写”等等,因为他们的“改写”所导致的“判断”,早已超出了文学欣赏或文学批评的范围,而属于一种包藏卑劣政治用心的反动杀机的无耻运用。所以我所强调的,仅仅是那种自然而然的文学接受现象,那种正常的小说理解及审美感受方面的分歧,以及那种因分歧而导致的对于小说意义的不同判断与不同评价。
但无论如何,当我们阅读一部被称为小说的文学作品的时候,首先应该意识到的是:你的对象是一种审美的精神产品--它不是被严格逻辑统治着的理论文章,也不是通讯报道之类的新闻文字,更不是政府部门的文件材料:它是小说,而小说的任何方面的社会效果都是经由小说方式的审美实现的;如果它是非审美的,或者说,它缺乏应该具备的审美作用,那诸如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启迪作用之类的可能性,必然是一种空谈或一种妄想。我以为这是文学世界的最起码的常识。
张品成的《狂欲》到底是一部怎样的长篇小说?它的意义究竟在哪里?而作为小说的意义,作品又是如何传达的?在这里,我既不想全盘否定这部小说,也不想把这部小说说成很优秀或很杰出的作品--我只想说,这是一部有意义的小说:尽管作品不可避免地留下了某些思情艺术方面的缺憾,但作品所体现的探索是值得肯定的--探索不易,成功更难,因而不能因作品的一些性描写而论定它的“迷失”。实际上,《狂欲》的总体题旨是比较自觉的,而性描写大体上仅仅是一种传达或表现的途径(这方面的描写是否显得多余,或有点儿画蛇添足的嫌疑,评论界还可以讨论)。关于性描写,文学界与非文学界早已发表过很多精彩的或不甚精彩的见解,或者说,就一般理论逻辑而言,应该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即都以为文学创作并不排斥性描写,关键是怎样描写与描写的目的是什么。但一进入具体的创作与阅读之后的把握,问题就显得相当复杂与相当烦难了。对此,创作界与评论界都具有难言的深切之感。
我读了《狂欲》之后,所留下的第一艺术印象是--这是一则结构不甚严密的长篇寓言,也可以说,这部小说具备一种隐隐约约的寓言倾向。如果仅仅从作品的背景、从作品的表层描写、从这种描写与生活原生面貌的接近程度、或者是从一般的“性”的与“欲”的角度来感受与理解,那就可能偏离作品所包孕的真正思情意图与艺术探索目标--当然,如果出现这种阅读情状,那也不可把责任全部地推向小说之所以可能产生意义的社会阅读,因为我在前面已经说到了,这部作品也存在着自身的缺憾。
我之所以说这部小说具备某种寓言倾向,那是因为这部小说--所描写的虽然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苏区农村生活,但作品真正企图表现的,却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农村文化现象,一种阻碍生存与繁衍的封建伦理观念的虚伪与反人性实质(一方面是农民因沿袭传统文化负面而滋生的愚昧落后,一方面则是与农民相敌对的反动阶级的阴险残忍)。无疑,这一切基本上是由以洪迈为代表的一族人的生存欲望、生理欲望、复仇欲望、宗族延续欲望的强烈冲撞与奔突中实现的,而在这种“狂欲”之中自然渗透了作者的社会变化剖析。从某种意义上说,即使是那些丑陋的性描写,也不可能是一种自然主义或纯粹生理性的揭示与展览。十分明显,性描写之于作品整体,不是一种津津乐道的“欣赏”,而是一种滴着血泪的控诉,一种蒸腾着苦涩气息的批判--还应该指出的是,作者不是在嘲弄这些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农民,而是在控诉与批判一种浸透了封建伦理道德与迷信的宗族文化。这种宗族文化作为小说描写的缩影--尽管小说的故事不甚复杂,但它痛苦地体现了一种惨酷的不可避免的结局:它模糊(作为艺术描写)而清晰(作为艺术表现及思情走向)地告诉读者--革命的失败、瘟疫的流行、敌对阶级的猖狂残酷,都不可能灭绝一个宗族的生存与延续(它们只可能摧残这种生存与延续),而真正可能导致悲惨结局的,则是宗族内部早就存在着的封建文化传统及其那种迷信所生成的愚昧落后:作为一种自戕因素,它在特定的环境中恶性膨胀而铸造灾难。
我觉得,这就是《狂欲》这则“长篇寓言”所隐含的意义--特别是,作品的描写之于其中贯突的“狂欲”,所融入的批判态度是可感可触的。也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说,小说并没有从根本上迷失自己的描写与表现,以及这种描写与表现所寻觅的整体思情走向。在这里,分歧最显著的,大概是作品中所留下的那些情欲描写、特别是那些男女交媾场面的比较细致的揭示,但就我的阅读感觉而言,还不能轻率地认定这些描写或揭示都是纯粹的生理欲望的宣泄--全部这样认定是不公允的,因为在小说中,无论是族长洪迈的动机,还是其中的那些男女主人公的种种“狂欲”的产生,都被打上了相应的体现某种社会文化色彩的烙印,当然,我也不能说这些“狂欲”的描写场面,一点儿也不存在生理性欲望的宣泄成份,但叫人感到烦难的是:无论小说家还是评论家,都很不容易从中作出明明白白的区别--作为人类生存的具体内容,“性”的描写之于小说,其存在的合理性是众所皆知的:但究竟怎样描写才富有意义、才具备文学的审美价值,这正是我们应该不断探索的课题--尽管谁也拿不出尽善尽美的灵丹妙药,但也不必发出莫名其妙的惊呼……如果以为《狂欲》的描写具有所谓的“抹黑”嫌疑,那就有点儿冤枉作者的一片苦心了。这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革命历史题材”的长篇小说,而是一部以农村文化现象作为描写内容的富有寓言倾向的小说--这样阅读,对小说的意义也许可能产生一种比较可靠的感受与理解。我想,对于这部小说的肯定与否定,或肯定一部分与否定一部分,大概都可以作为个体阅读的结果而存在,但重要的是一种整体性的、合乎小说艺术规律的判断。
我的这篇短文是因《狂欲》而萌生的:我再一次感到了阅读的重要:阅读是第一性的、作品是第二性的,这种说法绝非毫无根据的妄论--正因为如此,我们更应该以可靠的方式阅读小说,从而避免对于小说意义的高估或低估(或偏离)。不过,我在文章中涉及到了《狂欲》这部小说,所述也只是我的阅读结果,至于可靠与否,则是另一回事,好在社会主义文学园地里所倡导的是“二为”前提下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而凑巧的是,这部小说所刊载的杂志就叫《百花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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