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收藏这样的书,也不能给人带来什么不同凡响之感。说来也怪,由于这些作品本身如此脍炙人口,它们的外表如何并不能使书主感到高兴,也不能让他的占有欲得到什么额外的满足。我以为,汤姆逊的《四季》一书,样子以稍微破损、略带卷边儿为佳。对于一个真正爱读书的人来说,只要他没有因为爱洁成癖而把老交情抛在脑后,当他从“流通图书馆”借来一部旧的《汤姆·琼斯》或是《威克菲牧师传》的时候,那污损的书页、残破的封皮以及书上(除了俄罗斯皮以外)的气味,该是多么富有吸引力呀!它们表明了成百上千读者的拇指曾经带着喜悦的心情翻弄过这些书页,表明了这本书曾经给某个孤独的缝衣女工带来快乐。这位缝衣女工,女帽工或者女装裁缝,在干了长长的一天针线活之后,到了深夜,为了把自己的一肚子哀愁暂时浸入忘川之水,好不容易挤出个把钟头的睡眠时间,一个字一个字拼读出这本书里的迷人的故事。在这种情况之下,谁还去苛求这些书页是否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呢?难道我们还会希望书的外表更为完美无缺吗?
从某些方面说,愈是好书,对于装订的要求就愈低。像费尔丁、斯摩莱特,斯泰思以及这一类作家的书,似乎是版藏宇宙之内,不断重印,源源不绝。因此,我们对于它们个体的消灭也就毫不可惜,因为我们知道这些书的印本是绵绵不断的。然而,当某一本书既是善本,又是珍本,仅存的一本就代表一类书,一旦这一孤本不存——天上火种何处觅,再使人间见光明?例如,纽卡塞公爵夫人写的《纽卡塞公爵传》就是这么一本书。为把这颗文学明珠加以妥善保存,使用再贵重的宝盒、再坚固的铁箱都不算过分。
不仅这一类的珍本书,眼见得重版再印渺渺无期,就是菲利浦·锡德尼、泰勒主教、作为散文家的弥尔顿以及傅莱这些作家,尽管他们的著作的印本已经流行各地,成为街谈巷议之资,然而由于这些作品本身始终未能(也永远不会)成为全民族喜闻乐见之文,雅俗共赏之书,因此,对于这些书的旧版,最好还是用结实、贵重的封套好好保存起来。我并无意搜求第一版的莎士比亚对开本。我倒宁愿要罗武和汤生的通行本。这种版本没有注释,插画虽有但拙劣之极,仅足以起那么一点儿图解、说明原文的作用而已。然而,正因为如此,它们却远远胜过其它莎士比亚版本的豪华插图,原因是那些版画太不自量,竟然妄想与原文争个高下。在对于莎剧的感情上,我和我的同胞们心心相印,所以我最爱看的乃是那种万人传阅,众手捧读的版本。对于鲍门和弗来彻却恰恰相反——不是对开本,我就读不下去,八开本看着都觉得难受,因为我对它们缺乏感情。如果这两位作家像那位诗人那样受到万口传诵,我自然读读通行本也就心满意足,而不必仰仗旧版了。有人把《忧郁的剖析》一书加以翻印,真不知是何居心。难道有必要把那位怪老头的尸骨重新刨出来,裹上时髦的寿衣,摆出来示众,让现代人对他评头论足吗?莫非真有什么不识时务的书店老板想让伯尔顿变成家喻户晓的红人吗?马隆干的蠢事也不能比这个再糟糕了——那个卑鄙小人买通了斯特拉福教堂的职员,得到许可把莎翁的彩绘雕像刷成一色粉白,然而,雕像的原貌尽管粗糙,却甚逼真,就连面颊、眼睛、须眉、生平服装的颜色也都一一描画出来,虽不能说十全十美,总算把诗人身上这些细部给我们提供一个唯一可靠的见证。但是,这一切都被他们用一层白粉统统覆盖了。我发誓,如果我那时候恰好是沃里克郡的治安法官,我定要将那个注释家和那个教堂职员双双砸上木枷,把他们当做一对无事生非、亵渎圣物的歹徒加以治罪。
我眼前似乎看见他们正在现场作案——这两个自作聪明的盗墓罪犯。
我有个感觉,直说出来,不知是否会被人认为怪诞?我国有些诗人的名字,在我们(至少在我)耳朵里听起来要比弥尔顿或莎士比亚更为亲切有味,那原因大概是后面这两位的名字在日常谈话中翻来覆去说得太多,有点俗滥了。我觉得,最亲切的名字,提起来就口角生香的,乃是马洛、德雷顿、霍桑登的德拉蒙和考莱。
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譬如说,开饭前还有五六分钟,为了打发时间,谁还能耐心拿起一部《仙后》或者安德鲁斯主教的布道文来读呢?
开卷读弥尔顿的诗歌之前,最好能有人为你演奏一曲庄严的宗教乐章。不过,弥尔顿自会带来他自己的音乐。对此你要摒除杂念,洗耳恭听。
严冬之夜,万籁俱寂,温文尔雅的莎士比亚不拘形迹地走进来了。在这种季节,自然要读《暴风雨》或者他自己讲的《冬天的故事》。
对这两位诗人的作品,当然忍不住要朗读——独自吟哦或(凑巧的话)读给某一知己均可。听者超过二人——就成了开朗诵会了。
为了一时一事而赶写出来,只能使人维持短暂兴趣的书,很快地浏览一下即可,不宜朗读。时新小说,即便是佳作,每听有人朗读,我总觉讨厌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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