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7日,在这个随便挑选的日子里,我抽出了塞在书架角落里的《圣经》,开始做准备功课。我甚至已经不记得这本《圣经》是从哪里来的了,不过它看起来是那种不太实用的类型,就像在1950年代的西部片里放在主角胸口挡住子弹的那种。封面印着烫金的“圣经”二字已经褪色,里面轻薄的书页让我想起了心爱的《大英百科全书》,黑色的皮革封面闻起来就像我父母那辆1976年的普利茅斯.勇士轿车一样。这本《圣经》让我感觉很好,很舒服。
伴随着撕裂般的响声,我翻开了这本《圣经》。扉页写有“送给……”,接下来圆圆的手写体写的是我前女友的名字。哈!我在不经意间摸走了前女友小时候的《圣经》。我希望自己不是故意的,因为我们分手已经10年了,我实在是想不起来了。但话又说回来,这并非是个好兆头,至少我得在完成任务后想办法还回去。
以前我零零星星地看过《圣经》的一些片段,但从未看过整本(从《创世纪》到《启示录》)。因此,连着4星期,每天5小时,我就做这件事。还好,我已经从《智高无上:当我啃完大英百科全书》的大业中练就了马拉松式的阅读能力,现在倒颇有些旧梦重温的愉悦感。
我一边看,一边在笔记本电脑上输入从《圣经》中找出的每条律法、导引、建议和忠告。做完后,我累积出了很长的清单,总共有712页700多条,涉及的范围之广令我震惊。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受到影响,包括讲话、走路、吃饭、洗澡、穿衣,还有拥抱太太的方式。
很多条律法对我的今后都大有好处,我希望这一年结束时,我整个人都会变得更好。我所指的是:不可说谎、不可贪恋、不可偷盗、爱你的邻居、孝敬父母等等十几条这样的律法。我会成为纽约州西北部的圣雄甘地的。
但其他很多条律法好像根本就不会把我塑造得更好,相反,倒是会把我变得更怪异、更执迷、更有可能让亲友疏远我。例如,性事之后要洗澡,不要吃生长未满5年的树木结出的果子,每天付工资给雇工。
还有不少条目不仅让人为难,简直是有违联邦法规,例如摧毁偶像、杀掉术士、用公牛献祭。
这将是个怪物培养方案,我得作出一些判断,定好应对的策略才是。
一、我该用哪个版本的《圣经》呢?
从书架上抽出的那本《圣经》是“标准修订版”,是很受推崇的英文译本。它来源于著名的1611年英王詹姆士钦定版,只是删掉了大部分的古语。
这本《圣经》对我来说倒是个良好的开端。然而,它只不过是众多版本之一,估计光是英文译本就有3000种。我的目标之一是要探究《圣经》真正说了些什么,所以不能只依靠一个版本,起码要在这3000个版本中挑出一些来进行比较和对照才行。
我来到位于曼哈顿市中心的圣经书店,店面规模堪比沃尔玛超市,店内以日光灯照明,前面是很长的收银台。招呼我的售货员叫克里斯,他讲话温和,体型却像个奥运举重选手。他把我带到摆满了各种形状、大小、语法的《圣经》展示桌——从白话英文版的《佳音圣经》,到庄严的、富于节奏的《耶路撒冷圣经》,一应俱全。
他指给我一本,说那可能是我想要的。那本《圣经》专门设计得跟少女杂志《十七岁》一模一样,封面那个很诱人(就算是穿着长袖的衣服)的模特儿让它增色不少,还有像“你的宗教智商到底有多高”这样的文字装饰。翻开后可以看到“有控制癖的丽贝卡”之类的补充文字。
“你在地铁里,不好意思让别人发现你是在读《圣经》,这个版本就很好用了,”克里斯说,“没人会想到这是本《圣经》的。”这可真是个让人觉得既奇特又心酸的卖点。置身在这个世俗的城市里,人们更愿意接受一个成年男人看少女杂志,而不是阅读《圣经》。
最终,我提着两大包《圣经》走出了书店,不过,这场疯狂购书并没有结束。回到家后,我又从亚马逊网站订购了几本犹太文译本的《圣经》以及五六本《圣经》评注。为了保险起见,我还订购了《傻瓜也能读〈圣经〉》、《白痴读〈圣经〉指南》……所有专供智商低于80的读者使用的产品。
以上还没提到我的朋友们送我的《圣经》呢。有位朋友送了我一本户外用的防水《圣经》,这样即使我遇到了大洪水或《旧约》中提到的其他各种恶劣天气,仍然可以继续研读。另一位朋友则送了我一本嘻哈版《圣经》,其中《诗篇》第23章的句子是“耶和华就那样”(比较传统的译法是“耶和华是我的牧者”)。
总之,我有了一堆各种版本的《圣经》,摞起来差不多都齐腰高了。
二、“依照原文遵守《圣经》”究竟是什么意思?
依照原文遵守《圣经》——依照它的表面含义,依照它的话语,依照它的字面意思——不仅是让人畏惧的想法,而且还有一定的危险性。
想想吧,据说公元3世纪时的基督教学者奥利金就是按照《马太福音》19章12节所说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而阉了自己的。他后来成了那个时代杰出的神学家,也成了比喻诠释法的提倡者。
另一个例子:19世纪中叶,当妇女们刚开始采用麻醉法来分娩时曾招来反对的声音,因为很多人认为这违背了上帝在《创世纪》3章16节的宣告:“我必多多增加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要是我和朱莉还想再添个孩子的话,我胆敢介入到她和那产妇麻醉针之间吗?门儿都没有!
可以肯定地说,在历史上,《圣经》中的某些段落被人们按照字面来解释的事情时有发生。我可不能这么做,这样会产生误导、断章取义,还可能导致身体的某些部分缺失。恰恰相反,我的计划是:尽力找出《圣经》律法或教诲的“本意”,然后按字句遵守到底。如果某段话毫无疑问是比喻式的(我指的是关于阉割的那段),那我就不会逐字奉行了。但如果遇到了任何不确定的问题(而且通常都会有),我还是宁可逐字去奉行。比如,《圣经》说不可撒谎,我就尽量不说任何谎话,《圣经》说要用石头扔亵渎神灵的人,我就会捡起石头。
三、我应该奉行《旧约》还是《新约》?或者两者兼顾?
《旧约》和《新约》有很多(说不定是绝大部分)教义是相似的,但也有些明显不同,所以我决定把这番探究划分开来。
我打算把这一年的大部分时间(大概8个月)花在《旧约》上,因为可以在里面找到一大堆《圣经》律法。《旧约》由39卷组成,其中包含了记述、族谱、诗歌和很多很多律法。光是开头的前5卷(摩西五书)就有几百条律法,包括至关重要的《十诫》,以及某些过时已久的处决同性恋者的律法。还有《旧约》后半部关于天启忠告的部分,比如《箴言》(所罗门王的智慧语录)在教养子女和婚姻方面提供了指南,《诗篇》则告诉人们如何敬拜。我会遵守所有这些,并尽力而为!
作为名义上的犹太人,我按照《旧约》(或者,很多犹太人更愿意称其为《希伯来圣经》。因为“旧”有“过时”的意思,而“新”则又可能指“改善过的”)来生活和写作会觉得自在得多。但这一年的最后4个月,我打算探究“基督徒的《圣经》”,也就是《新约》。
忽略《新约》等于忽略掉了一半的故事。福音运动以及它对《圣经》文字的诠释都拥有强大的支配力量,这些有它们好的一面,比如在提倡援助达尔富尔 方面它们都很有影响力。同时,以我世俗的眼光来看,它们也有不好的一面,比如极右派基本教义分子正在推进的神创论运动。
当然,我还打算在下半年见见基督教直译主义者中最出名的人物,比如杰里.法威尔和帕特.罗伯逊之类的保守派拥护者。我也想看看“红字基督徒”这类的福音团体,他们专注于自认为真正需要固守的耶稣教导,主要涉及同情心、非暴力和财富的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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