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译林出版社是我的《红与黑》中译本的东家,据说此书颇受欢迎,我很高兴,因为我的工作获得了读者和同行的认可。<br> 记得我曾经说过,我译《红与黑》,从1991年底到1993年初,前后用了五个月。斯丹达尔1829年10月动了写《于连》的念头,1830年春天开笔,到了五月才定名为《红与黑》,七月下旬匆匆完稿,前后估计用了五个月。写作用了五个月,翻译也用了五个月,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巧合。当然,巧合中亦有分别:在斯丹达尔,那五个月是连续的;在我,则截然分作两段。然而,我的所谓“五个月”绝非只是撕去了日历上的150张纸。<br> 这150张纸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事实:30年前,即20世纪50年代末,我还是一个中学生,《红与黑》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尤其是看了钱拉·菲利普主演的电影后,于连·索黑尔的清纯形象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他以个人的才能反抗社会的不公,最后以不妥协的态度拒绝统治阶级的收买,令我非常感动。我想起了陈胜的一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可能是由于年龄的关系吧,那时我十六七岁,他的两次恋爱经历竟然没有给我留下足够深刻的印象。我像初见德·瑞那夫人时胆怯腼腆的于连一样,进了大学,这才知道,这本书曾经对我的学长们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有多少人为了它而当上了右派分子,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尽管如此,在反对白专道路的运动中,我还是冒出了一句“于连是值得同情的”,而险些跌进某君的圈套。事情是这样的:一家报纸的负责人来校主持座谈会,谈谈对《红与黑》的看法,参加的人都是学生。我在会上说:“于连是值得同情的。”座谈会主持人马上来了兴致,忙问:“这位同学的观点很有意思,请继续说说。”我没有“继续”,只是惊讶:为什么别人没有和我一样的观点?我说“某君的圈套”,可能言重了,可是我当时确实感到,如果“继续说说”,后果可能不妙。因言获罪,在那个时代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二年级的寒假,我跟头把式地读起了原文的《红与黑》,记得是莫斯科版的,封面是一把红色的长剑和一袭黑色的道袍。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红与黑》的观点也起了变化,我更加关注最后十章,即入狱后于连的思想和行为。入狱后的于连从追求“成功”的梦幻和迷雾中走了出来,不再把时间用在推“飞黄腾达”那块必定要从顶峰上滚落下来的巨石了。斯丹达尔说:“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须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他就是一个可怜虫。”于连曾经是这样的“一个可怜虫”,但是他毕竟当了两个月的“有才智的人”。所以,“追求”中的于连是失败的,而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人生的幸福在于我们对幸福的理解:从事最平凡的工作的人可能是幸福的,而身居高位、万人景仰的人可能是不幸的;幸福不关乎出身、财富和地位。我认为,这是《红与黑》的题词“献给幸福的少数人”的含义。这样的观点居然暗合了法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勒内·吉拉尔的观点:“斯丹达尔说,我们不幸福,原因是我们虚荣。”(见罗芃译《浪漫的谎言与小说的真实》)虚荣,说的是我们追求的往往是“不幸”,而舍弃的往往是“幸福”,荣华富贵成了梦寐以求的人生目标。此是后话。可以说,我无意中为翻译《红与黑》准备了30年。<br> “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机会终于来了,就在距我人大学30年后的一天,1991年7月初,我去粉子胡同二炮招待所看望韩沪麟先生,他是南京译林出版社的编辑,为组稿来北京出差。他组稿的计划之一是为《红与黑》寻找一位译者,他说:“或者是你,或者你推荐一位。”作为学长,沪麟兄究竟看中了我什么?我此前总共只出版了《夜森林》、《加缪中短篇小说集》和《波德莱尔美学论文选》三部译作,他还不一定全都看过,而《红与黑》已有版本的译者都是资深翻译家,有再出一个新译本的必要吗?我是合格的译者吗?须知,那时候译者对复译的态度是很慎重的,对翻译的对象是很尊重的。虽然我已不再年轻,但是对复译这样一本书,还是有如履薄冰的感觉。兹事体大,我没有立刻答应,但心中的确十分感动,我毕竟还是一个初人译界的新手。对于一个喜欢《红与黑》并且可能已经在心里翻译过不止一遍的人来说,有人请他向读者贡献一部他心目中的《红与黑》,不啻一个“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具有极大诱惑力的机会。当然,翻译并非我的主业,只是我的一个业余爱好,如何挤出时间来翻译一本四十多万字的书,也是我犹豫的原因。然而,诱惑是不可抗拒的,几天之后,我就答应了沪麟兄,但是交稿的时间定在1993年春节前后,即一年半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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