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工作,公司看中的不单单是学位,更主要的是能力。在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我在布鲁克林一家饮料厂工作,当时,我的工作头衔是department assistant,月工资只有4000美元。对于我来说,当时这个薪水是比较低的,一是因为纽约消费过高,二是因为刚读完MBA还欠了一屁股债。
那时我比较灰心,多亏当时的部门经理,他也是中国人。他对我说,别着急,只要好好干就会有提升的机会。一年后,这位部门经理去了西岸的硅谷,他的部门经理的位置就由我接替。我的月薪一下提升到了7500美元。
就这样过了一年半的时间,一切都轻车熟路。2000年夏天,我原来那位去西岸的部门经理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是他的公司老总让他介绍一个信任的人来做部门经理,年薪十万美元,他就想到了我。说句实话,当时我不是很想去,因为我一直都认为西岸不如东岸,再一个,年薪十万和我现在的薪水也差不多。但是,他说,在这个位置还有很好的提升机会,于是,我就毅然离开了布鲁克林,到了西岸。
由于我的工作跟从前的比较类似,所以,我干得很不错,一年后我的年薪就升到了13万美元。
直到2003年,我的薪水又有两次提升,在我离开美国的那一年,我的薪水已有年薪17万美元,这几乎是到顶了。以后不管对公司做多大的贡献,也不会再有啥突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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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 Goodman
因此,当白领一族在午饭时分,三五一群地在街头找餐厅进餐时,其实吃饭不是主题,交换情报才是最主要的。
——程乃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