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回国之前和我在船上过了一天一夜。妈妈爬梯子,上了一半突然晕了,多亏我有所准备,把她悬空接住;爸爸对船还挺有兴趣,可净帮倒忙,他怕浪费,把剩下的清漆刷到船帮光洁的胶漆上!爸爸妈妈从小就尊重孩子们的意志,所以没有在我兴致勃勃的时候泼冷水。可我从心里知道他们更愿意看到我尽早“买房子,讨老婆”,而不是去完成多么伟大的冒险。我对他们直截了当地说:“‘诺斯卡’就是我的家和我的女朋友,我现在很满足。你们当初干地下党的时候,一旦被国民党发现抓到是要砍头的!我航海的风险和你们相比是小巫见大巫!”当时我的环球航海之念还在雏形,父母也没多想,只当我是海阔天空吹吹罢了。
买“诺斯卡”是在1992年秋,那年我33岁,和“诺斯卡”的长度一样。五年后我的经济实力壮大,买了更大更新更健全的船,只好将她转让,被一个来自北加州的荷兰人买走。一切手续办完,荷兰人高兴地请我吃饭,我却耿耿于怀。后来荷兰人告诉我,为了把船从陆路运往北加州,他们拆桅杆的时候,所有固定钢索的螺栓都因长年的风蚀海浸僵住,一拧就碎。
玩船是个烧钱的行当,可是我的“诺斯卡”却是个例外。如果算一下省下的房租和水电费,一个月就有500美元,五年多已经超过三万美元。这是我初到加州时的年薪,那时这些钱可以买两辆崭新的本田雅阁车!同时,以船为家所获得的人生、航海经验,以及由此带来的身心健康,是多少金钱也买不到的。因为“诺斯卡”,使我对南加州有着深深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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