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的哥哥很凶,而我脾气很好。
我深深地期盼有一天老天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将他踢翻在地,我要狠狠地踩他十八脚后再用最恶毒的话羞辱他二十四个小时。
我七岁的那一年,父母离异。
开始时我被判给了妈妈,一年以后妈妈结婚,我又被送回了爸爸身边。后来爸爸也结婚了,再后来我的继母怀孕了。最后,我就被送到了叔叔家。
我的叔叔梁建晖是个极聪明的人,据说他年轻的时候是远近闻名的败家子,最擅长的事就是结交狐朋狗友和吃喝玩乐。他与当时已经在建设局工作的我爸爸并列为我县两大教材——他是反面,我爸爸是正面。据说爷爷的高血压就是被他气出来的。
后来他不知道从哪里借钱弄来了几辆货车,开始做起了运输生意。靠着吃喝玩乐时打下的人脉,叔叔的生意越做越大,逐渐涉足各个领域,几年之后,俨然我县首富。
我爸爸结婚那年,叔叔去了省城。在那个年代,能发财的人都是想法多胆子大的人。据说仅仅高中毕业的他在省城成立了一个科技公司,手底下全是那个年代比较稀有的大学生甚至研究生。
我过生日的那天,他开着一辆黑色小轿车回来,往我怀里塞了一块成色极好的玉佛,还给了继母厚厚的一沓红包,红包里有整整三百张大钞。这件事惊动了我们那个小县城,从此,他成为我们县所有年轻人的偶像。
没过多久,叔叔结婚了,据说女方家里在省城极有权势,但我的这位新婶婶却要带过来一个儿子,比我还要大五岁。叔叔和婶婶回来的时候并没有将他传说中的继子带回来,但是爷爷对他们避而不见
奶奶只是叹气,私下里我还看见她抹了泪,可是最后她还是给了婶婶一个金戒指。这表示,他们终于承认了叔叔婶婶的婚姻。婶婶明艳动人的脸客气而疏离,我想象不到这么年轻漂亮的人,竟然有一个比我还大的儿子。
那天晚上他们住在我们县最好的宾馆,第二天一早便驱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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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
青春哪有那么容易就甜言蜜语.至少会有天空无声的白云刺激着自己麻木的神经:自由这种东西.无处寻觅。
——落落
这青春.与世间任何一段青春无异——年华里那些朝生暮死的悲喜.也就这样野花般自生自灭地燃烧在茫茫命途上.装点了路人的梦。
——七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