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莉·斯托克韦尔·特纳不再爱她丈夫的那一天像往常一样地开始了。通常,埃米会比她应该起来的时间,再多在床上赖20分钟,她的儿子弗雷迪会在她的腿上玩玩具汽车,当她最终从床上爬起来,似乎像是什么事都不可能完成了,但是至少早饭做好了。弗雷迪吃完饭,穿上衣服,上了校车去了幼儿园。最后,埃米站在屋外,看着丈夫准是出门上班。
“好像下雪了”,霍尔曼·特纳,康弗斯学院语言文学学部的老师,他穿着大衣站在冰雪覆盖的草坪边说到。这是11月初一个寒冷、阴暗的早晨,埃米只穿了一件旧的羊绒毛衣和单裤,但是她是那种从不觉得冷的人。
“噢,真好;你觉得呢?但现在才刚到11月的第一个星期,我担心这雪下得太早了。”
“这儿有时下得还早呢”,霍尔曼说着,爬进了汽车,关上车门。透过车窗,他可以看见埃米微笑着张望着天上的云。他想:她是多么优美,他总是这样觉得。她是个大女孩,身材高挑,皮肤晒得像吉普赛女郎,脸上泛着红晕。那天,她那厚重的亮棕色头发并没有梳理整齐,一条辫子垂在身体一侧的肩膀上。她27了,像她嫁给她丈夫的时候那样,仍旧像个被精心照料,细致装扮的女孩,这样子永远处在最佳的状态,像是为了什么大事装点而成,只是这大事可能永远都不会来临。霍尔曼总是能在埃米班上的男孩、女孩身上看到这种样子,尽管未曾精心装点地如此这般,或者也很难说得上这样美丽。
埃米仍旧站在车边上,等着他丈夫摇下车窗,然后他丈夫就摇下了车窗。
“再见,亲爱的”,她说着,俯下身吻了他。
“再会,宝贝”,霍尔曼答道。他再次摇上车窗,把车驱动起来开走了。
埃米站在草坪上,微笑着,看着他的车,一辆小型的灰色大众车上路,这车离开她沿着高速公路行驶,在覆盖着低矮的松树和桦树的小山丘之间穿梭,在她视线中变得越来越小。它消失在转角处,霍尔曼到5点半之前都不会回来——虽然他是老师,却像生意人那样守时——而埃米并没有回去。她喜欢院子里这个特别的地方,因为从这里向北,她可以越过道路和树木,看到康弗斯学院塔楼和尖顶。四目远眺,几英里的景色尽收眼底,康弗斯小镇和康弗斯学院就处在狭窄的山谷中。没有人会来康弗斯,除了上学。当地的农夫会把他们的洋葱、烟草和玉米带到汉普顿,并从那带回他们需要的衣服和家具。他们买不起也不想要那种领口上有钮扣的衬衫,只要那种滑雪用的厚毛衣就好,这在两家当地人的商店里可以买到,而手工制作的椅子只有在康弗斯的古董商人那里才能看到。
在汽车的嘈杂消失之后,一切都在阴暗沉寂的天空之下恢复了宁静。埃米伸出手臂。“雪”,她大声说,她做招待的时候就习惯用这样的声调说话。她觉得自己可笑,又重复道:“雪,落在我手上吧!我想知道你到底像什么。”
尽管她所有健在的男性亲属(故去的更多)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要在这里度过四个冬季,埃米却从没有真正看到过白雪覆盖的康弗斯,通常只是在照片和画上才见过。她过去经常来这座小镇,但是要么是在真正的校园生活开始之前,要么就是学校放假之后。她曾在初秋来过这里,那是她的兄弟们开车来到学校——她等在高高的橡树树冠下,行李从卡迪拉克轿车上卸下,放在斯托克韦尔的男生联谊会前。她也曾在6月来这里参加毕业典礼,那时候四处是彩旗、灯光和遮阳蓬,遮阳蓬下,她父亲戴着写有他入学年份的、红白相间的牛仔帽,被许多同样戴着这种牛仔帽的人簇拥着。
事实上,埃米觉得这不公平,她对康弗斯了解得太少了。因为康弗斯属于斯托克韦尔家族,斯托克韦尔家也觉得,虽然他们应该说(每逢校友聚会也确实那么说):如果没什么不同,斯托克韦尔家属于康弗斯。即便他们从没有在这里居住,但是他们把这里当成他们的精神家园,他们居住了40年的、豪华的新泽西郊区却不是。他们不是土生土长的新英格兰人,但在精神上他们却接受这里的传统。他们相信,他们在康弗斯的四年,这个家族的男孩子们深处在浓厚的精神氛围中,以至于这座小城已经在他们的心中刻上了深深的烙印,伴随他们度过人生中余下的岁月,而对于处在更躁动、更物欲的世界中的那些更为实际的人们来说,人生必然蹉跎而逝。
斯托克韦尔家的朋友中有些是像哈佛、耶路这样的综合性大学毕业的,相比于他们对自己母校的感情,斯托克韦尔家的人觉得自己同康弗斯的感情更加亲密。在过去50年中的大多数时间里,在校董会和校友基金理事会中,都有一位斯托克韦尔家的成员。斯托克韦尔家对康弗斯所做的贡献还体现在更广泛的地方,一座大餐厅、四座壁球馆和一个大型的图书馆基金,用来购买地质和地理学书籍(斯托克韦尔家的钱主要是从矿业机械生产中赚来的)。埃米总是为女孩不能上康弗斯学院而感到遗憾。她看到自己的两个兄弟去了康弗斯,这些吵闹的孩子只对汽车、游艇和网球感兴趣;当他们回来的时候,她发现他们已经成了重要人物,表面上依然欢快,但有了更多的沉静、庄重和严肃。他们和他们的朋友在毕业演说中说,在康弗斯他们找到了他们自己,但是在埃米看来,他们找到的是比自己更优秀的人。
开始下雪了。“终于下了,”埃米对自己说,接着她快乐地微笑着转身走回屋里。雪片优雅地飘落;过上好一会,就会满地银装。
厨房里,碗碟依然摆放在水槽边,各种东西四散放在地上:纸巾、塑料玩具、一把破梳子,还有一片吐司面包,果酱还粘在上面。相对而言,它们还算干净,因为放在地上才约莫一个小时,但是看到这些,埃米就不由得恼火。在她成长的家庭中,只要有东西掉在地上,就有人走过去把它拣起来,她无法适应家里乱糟糟的样子。她不会因为家务活而感到厌倦,但是她不会漫不经心地做家务,而现在她觉得,自己似乎永远也不能把这些事情做好。她会从里到外把一整间房子打算一遍,好像她要给自己一间浴室似的。但是她却不能心平静气地收拾。
所以,想到这里,她拣起梳子、纸巾、吐司面包和玩具。她那个四岁儿子弗雷德里克·斯托克韦尔·特纳正上幼儿园,这些东西就是这孩子的,也正是这孩子把它们丢得一地。他才在幼儿园里待了一个月,而埃米依然觉得没了他,这屋子空空的,让人觉得陌生;毫无人气,就像宾馆的套房。她习惯了弗雷迪的陪伴,以至于做完家务,她都不知道自己一个人该干什么。一个人出门的快乐很快就消失了;此外,要是弗雷迪发现——不知为什么,他总是能发现——妈妈去了商店,却没带上他,他就会十分生气。在家里,每个早上总是这样度过,洗好头发,再把它梳理整齐,参观博物馆,帮着大家筹办一场慈善晚会,或者看看裱照片需要花多少钱,而花费这些钱去裱其它的照片是否合算。斯托克韦尔家的孩子从来不被鼓励懒懒散散地躺在家里,无论他们的朋友怎么做。但是在这个国家里,康弗斯对于做任何事情来说都十分不便;比如,埃米要去一个她觉得可以做头发的地方,需要花上两个小时。
她走到楼下的卫生间。站在镜子前,却并不用心关注镜子里的自己,她扎起辫子,用发夹把头发盘起。然后她打开厨房水槽的水龙头,开始洗碗。但是她马上就停了下来,她想起了这一天,新的清洗女工要来。
埃米转身走向壁炉,倒了一杯冷咖啡(她喜欢冷咖啡,部分原因是她懒着加热)。她破开一盒新的椰子曲奇,以前弗雷迪会躲在那些放在最高一层架子上的浓汤罐头后面偷偷地看,自他上幼儿园去了以后,埃米才买了这盒点心。她拿了份昨天的《纽约时报》,走到屋子前面的窗前坐下,在那里她可以看到清洁女工是否来了。
……
展开
——朱利安·米切尔,《星期日泰晤士报》
阅读卢里和读简·奥斯丁一样,会不断感到愉悦和满足。
——乔伊斯·卡洛尔·欧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