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火灾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平静的洛城因市中心耀眼的火光而变得喧闹起来。一辆辆消防车和警车呼啸着围向出事地点——华奉楼,那是洛城最出名的一幢楼。华奉楼出名并不是因为它的高或者华丽,而是由于它丰韵的文化氛围。华奉楼的楼主叫汪会朋,是个财大气粗的商人,赚钱赚够了就学着人家搞些琴棋书画,经常花重金邀请远近的文人到此一聚,一聚之后又难免送些说薄其实不薄的礼物。收了礼的文人明白汪会朋要的是什么,于是大笔一挥,各种各样夸赞华奉楼或者汪会朋的文章就开始见诸媒体。这样夸来夸去,华奉楼就无端地多了几分传奇色彩,有知识和没知识的人都开始往那里挤,华奉楼一下子成了文人墨客的集散地。<br> 曹云近浓眉宽额,鼻梁不算太高但是笔挺,从侧面看上去就像一座陡峭的山峰。他的特点集中在眼睛上,那是一双桃花眼,说话的时候里面像注满了一汪深水,一不小心就会流出来似的。曹云近是在火灾发生后一个小时被主编打电话叫醒的,那时候他正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上午他出去跑新闻了,腰酸背疼。但是主编陈锋不管这些,他迫不及待地说:你快过去看看!我敢保证这次不是普通的火灾,后面肯定有故事。<br> 曹云近揉着惺忪的眼睛没好气地责问他:你怎么知道?火又不是你放的。<br> 对于曹云近的这种态度,陈锋一点也不生气。四十七岁的陈锋一向是个爱才的人,特别是当上《洛城晚报》的主编以后,这种感觉更加浓重,仿佛眼底下那些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一下子变成了自己的孩子似的。曹云近是其中最年轻但是最出色的一个,陈锋尤其欣赏他撰写的晚报时评,激愤而又不失沉稳,说人论事往往一语道破,落落大方。陈锋不止一次地在会上夸过曹云近,说我们报社就需要阿近这种人才,聪慧又敢作敢为。主编的这声“阿近”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报社上下立刻对这个帅气的小伙子警觉起来,现在主任记者的位子正空着,听主编叫得这么亲切,估计已经内定了。<br> 现在陈锋得耐着性子劝服曹云近,知道曹云近介意的不是这时候打扰他,而是派他去做这么个看上去平淡无奇的报道。陈锋耐心地劝他:阿近,你听我说,如果真是个小报道的话我就不会来找你了,我难道分不出谁几斤谁几两?我难道不懂得高射炮打蚊子的道理?凭我做这些年新闻人的嗅觉,这次准是个大事。<br> 曹云近只好穿了衣服起床,主编那顶“高射炮”的帽子给他戴得无比舒适。主编对他的照顾他是知道的,对于有才华的人来说,知遇之恩最令人感动。曹云近学的是新闻传播专业,毕业后来晚报应聘的时候,由于他那所大学的名气不高,并且曹云近一没有经验二没有关系,初试之后险些被刷掉,后来是陈锋一眼相中了他。那时候陈锋还不是主编,他没有生杀大权,但是他有一张锋利的嘴,经过他对老主编一个下午的进攻之后,曹云近终于有惊无险地进了晚报的大楼。像这种事情,就算主编不解释,曹云近也会过去的。<br> 曹云近赶到华奉楼的时候火早已经熄灭了,消防队的效率让人赞叹。但是,鸣叫着的警车还没有离去。曹云近没有像其他的记者那样冲向火灾现场,那是三流记者采取的方式。曹云近四下溜达,找到了公安局城南分队队长付乙,他正斜靠着警车抽烟。曹云近还没有开口,付队长就递了根烟给他。<br> 曹云近摆手说:你知道我不抽烟的。<br> 付队长弯着嘴角:抽一次试试吧,这是人家送给我的,八喜烟,山东青州的。<br> 曹云近接过来,点上以后轻轻吸了一口,赶紧把烟雾吐出来。付队长在一边看得直摇头:小曹,烟不是你这样抽的,吸进去之后别急着吐出来,含在口里,你得体会一下那清新醇和的感觉,然后慢慢地从鼻孔里喷出来,喏,就是这样……<br> 付队长做了一次示范,曹云近犹豫一下也照着吸了一口。遗憾的是,任何烟对他来说都是一种折磨。曹云近把烟捏在手里看着付队长抽。付队长眯上了眼睛,很享受的样子。他这个样子让人以为他是个不尽责任的痞子警察。其实不是,曹云近知道,付队长这时候是在努力地想事情,而且必定是遇上了想不通的事情才会这样。付队长不喜欢在人多的地方谈案子,他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只有在一个彻底安全的环境里,面对一个他彻底信任的人的时候,他才会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付队长和曹云近是因为几年前的一个案子认识的,关系一直很好,他之所以迟迟不谈正事,肯定是因为他觉得环境不够合适。<br> 直到天色暗下来了,街道那头才响起一串崭新的长鸣,那是城北分队派过来接班的警车。付队长摁灭了烟头,拉着曹云近上了他的车子。清晨的路上车子还不多,开起来不很费精神,付队长就一边开车一边和曹云近说话。付队长盯着路面说:汪会朋死了。<br> 曹云近一下子精神抖擞,转过脸问:是烧死的?就他一个人?<br> 付队长不说话,他在琢磨。他喜欢让自己说出来的话充满无可辩驳的事实依据。他顿了一下说:就他一个人,但不是烧死的,化验的结果是在火起以前他就断气了,心脏的位置上插着一把很薄的袖刀。这不是火灾,是场谋杀案。<br> 那凶手还要放火?是想破坏作案现场?<br> 凶手火放得不是很大,而且是在顶楼的一个角落。看样子他的目的并不是要掩盖案情,如果那样他大可以让火灾更大一点,把汪会朋的尸体也烧掉。而实际上汪会朋的尸体离起火位置很远,并且周围保护得很好,不会蔓延到。<br> 曹云近眨了一下眼睛问他:依你看凶手放火的意图是什么?<br> 不知道,付队长深吸了一口气说,我猜不透。现场的人说火起之前跟往常没有什么区别,下午一点钟的时候汪会朋还在三楼的会客厅里送走了一个客人。如果说凶手要杀汪会朋,那么他的目的达到之后没必要再放把火,这种火既烧不了楼也毁不了什么东西。<br> 不可能是用这种方式告诉大家他杀了人吧?<br> 付队长用眼角的余光瞄了他一眼,皱着眉头不吭声。<br> 曹云近抿着嘴想了一下,只好岔开这个话题。他是晚报的一个记者,需要的是吸引人的猛料,而不是案子深层的结构。当然,即使需要,他也不会把付队长的话搬出去,他要那样做的话,付队长就不可能每次有事情都找他谈了。哪个警官疯了才会去找一个记者聊案子。付队长在说这些的时候压根就没把曹云近当成一个记者看,只是把他看作自己唯一一个可以倾诉心事的朋友。曹云近明白这些,但是他还得交差,主编在等着他的报道。<br> 曹云近摸了一下额头,问付队长:那把袖刀是什么样子的?能描述一下吗?<br> 袖刀是一种道上的便携刀,小到可以藏在袖子里。不过因为耍起来有点危险,所以很少有人使用。汪会朋身上的这把,刀身长十厘米,刃是弧形的,刀柄很短,只有一厘米,缀着一件小巧的饰品。<br> 是什么饰品?<br> 看样子是一朵樱花,棉布做成的,花朵很小,原本应该是白色的,沾了血以后变成暗红色。<br> 曹云近不住地点头,然后诡秘地朝他一笑,说:这个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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