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无名氏的诗歌,流传下来的如“乐府”、“古诗”。乐府,原是汉代音乐机关的名称,它创立于西汉武帝时期,其职能是掌管宫廷所用的音乐兼采民间歌谣和乐曲。后遂称这类诗歌为“乐府”,于是乐府便由音乐机关名称一变而为可以人乐的诗体的名称。乐府属古体诗的一种,除要求配乐歌唱外,其形式和古体诗没有区别。后世将魏晋至唐可以入乐的诗歌和后人袭用乐府题名模仿的不合乐的作品,统称乐府。宋元以后,配乐歌唱的词、散曲等,有时也称为乐府。
汉乐府诗许多是“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民间歌谣,在内容上反映了当时广阔的社会生活,艺术上具有“刚健清新”的特色,它和《诗经》的“国风”,共同奠定了我国诗歌的现实主义基础。汉代乐府诗的形式,有五言、七言和杂言,这是后世五言、七言诗的先声。汉代乐府,尤其是汉代乐府民歌是我国诗歌史上的一份珍贵的遗产。
宋人郭茂倩编撰的《乐府诗集》一百卷,是一部乐府歌辞的总集,上起隋唐,下止五代,搜集资料十分丰富。
古诗,主要是指东汉末年下层文人在学习乐府民歌的基础上开始创作的一批五言诗,其中包括有名的“古诗十九首”和伪李陵、苏武诗。这些涛的作者名都已失传。“古诗十九首”是东汉末年一些下层失意文人的作品,所写的多是游宦无成、游子思乡和闺妇怨别之类的内容,反映了当时动乱生活的一个侧面。由于它们风格相近,所以萧统编《文选》时将它们编为一组,题为《古诗十九首》,后来《古诗十九首》就成了这组五言诗的专称。这些诗的艺术成就较高,标志着我国文人五言诗已经达到了成熟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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