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新闻
“狄博思!狄博思去哪了?有人见着狄博思了吗?老板找他。这小子又跑哪去了?狄博思!”
狄博思听得一清二楚。但他悄悄躲在桌子后面,一边瑟瑟发抖,一边暗自寻思:打死我也不去,我可不想见老板。我知道接下来将发生什么——这回我一定会被炒鱿鱼。
“狄博思!哈,你小子在这!”
他们将他从桌子后面揪出来。
“快点!马上去见老板,狄博思。”
这下他无处可躲,在劫难逃。于是,狄博思耷拉着头,在走廊上慢吞吞地走着,在一扇标着主编字样的门前停了下来。
他敲了敲门。里面有个声音应道:“进来!”
狄博思推门进去。老板正忙着打电话,随手指了把椅子,又继续接他的电话。
他只得坐下等着。
这里是《芒刺信使报》。狄博思在这家报社打工,是一名小记者。
老板一放下电话就说:“我想和你好好谈谈,狄博思。”
来了!狄博思心里嘀咕。
“你写的东西不错,狄博思。好极了,真的。”
狄博思一乐。没准事情会好起来的!
“不过……”
狄博思翘首以待。不过肯定难免,不然他也用不着上这来。
“不过它们都不是什么新鲜玩意。之前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别总拿猫说事!”
狄博思无言以对。老板说的没错。他爱极了猫。小区里的猫他都认识,他自己也养了一只。
“但我昨天写的报道跟猫一点关系没有,说的是春天的故事。”
“确实是,”老板说。“春天的故事。树木又发新枝。这就是你说的新闻?”
“啊,那些叶子确实都是新的。”狄博思说。
主编哀叹一声。“现在仔细听我说,狄博思。我很喜欢你,你是个好小伙,能写漂亮的小故事。但我们这里是报社,报纸就得登新闻。”
“但是报纸上的新闻已经铺天盖地了,”狄博思试图反驳。“战争、谋杀,这个那个的。我只是想让读者换换口味,读点小猫小狗、新枝嫩叶什么的,没准反倒是件美事。”
“不、不,狄博思。别想糊弄我。我不是非要你写谋杀、银行劫案之类的题材不可,但是像我们这样的小镇从来都不缺大大小小的新闻,假如你知道如何去发掘。问题就在于我以前常说的,你太害羞了。一提到采访你就发怵,不敢问问题。在我看来,只有和猫在一起你心里才会自在。”
狄博思又无言以对。老板说的没错。他确实很害羞,而这对一个记者来说很要命。记者意味着你随时随地都要做好采访的准备。即便是面对一个正躺在浴缸里泡澡的牧师,如果有必要,你也要采访他,自信满满地问:“现在告诉我,今晚你都干吗去了?”
一个好记者应该对此驾轻就熟。但狄博思不行。
“这样吧,”总编又发话了。“我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从现在开始,你只能写有新闻价值的报道。明天下午我就想看到第一篇。接下来几天,我想看到更多。如果做不到的话……”
狄博思知道他想说什么——你就卷铺盖走人。
“再见,狄博思!”
“再见!”
狄博思走出去,跑到街上。外面正下着小雨,所有的东西看上去都灰蒙蒙的。狄博思在镇上溜达着,边走边看,留心身边的一举一动。见鬼,他究竟该上哪儿找新闻?
他看见车。冒雨行驶的车,停在路边的车。他还看见几个行人,偶尔还有几只小猫。但他再也不能写猫了。走了一会儿,狄博思觉得累了,就在集市广场的一条长椅上坐下来。边上有棵树,椅子还是干的。
有人捷足先登了。狄博思一眼就认出那人。他的中学老师——史密斯先生。
“哦,没想到在这碰见你,”史密斯先生说。“听说你现在在一家报社上班。以前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你会去报社的。工作还好吧,我猜?”
狄博思强打起精神说:“是的,还不错。”
“上学那会儿你就能写一手漂亮的文章,”史密斯说。“我就知道你会有今天。真的,你的文笔很好。”
“跟我说点我不知道的事。”狄博思说。
史密斯脸色一变。“你总是这么自我感觉良好吗?我只想跟你说你文笔很好:你却让我跟你说点你不知道的事。你不觉得这很不礼貌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狄博思急忙解释,红着一张脸。但他还没说完,就被附近传来的一阵愤怒的狗吠声打断。两人抬头一看,只见一条硕大的阿尔萨斯狼狗正从他们跟前跑过,仿佛在追逐着什么。被追的东西很快就在停靠的汽车间消失不见,他们没能看清那是什么,但那条狗紧追不舍。不一会儿,附近的一棵大榆树上发出很响的窸窣声。
“是只猫,”史密斯先生说。“正爬树呢。”
“你确定?”狄博思问。“那东西个头很大,好像还拍着翅膀。我觉得更像一只大鸟,白鹳之类的。”
“白鹳不会跑。”史密斯先生说。
“嗯,但它们确实会拍翅膀。我可从没听说过猫会拍翅膀。”
他们过去看个究竟。
那狗就站在树底下,生气地叫着。
他们努力想从枝叶间看出点道道来。但那只猫完全躲起来了。如果真是只猫的话。
“马尔斯!过来!”有人在叫那只狗。“这里!马尔斯!”
一个人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根狗绳。他将绳子套在狗的项圈马尔斯大声叫唤着,不情愿地被主人拉到了对面的人行道上。
这时,狄博思和史密斯都瞅见了什么,就在上面高高的新叶间。
一条腿。一条穿着漂亮袜子和闪亮皮鞋的腿。
“天啊!是个女子。”史密斯先生目瞪口呆。
“她怎么上去的?”狄博思问。“那么高!见鬼,她爬起树来怎么那么快?”
这时,一张脸露了出来。一张惶恐不安的脸,上面是一双因恐惧而圆睁的眼睛,还有一头浓密的金发。
“走了吗?”那张脸问道。
“是的,走了。”狄博思答道。“赶紧下来!”
“我不敢,”女子哀号着说。“太高了!”
狄博思环目四顾。正好树底下有辆厢式货车。他小心翼翼爬上车顶,尽可能将手伸高。那个女子手脚并用,爬到一根树枝的末梢,然后顺势踩到底下的树枝,这才抓住了狄博思的手。
她看起来灵活极了。轻轻一跳就到了车顶上,紧接着一蹦就到了地上。
“我的手提箱不见了,”她说。“你们看见了吗?”
箱子在排水沟那里。史密斯捡了起来。
“给你,”他说。“你的衣服有点脏。”
那女子拍拍衣服上的泥土和树叶,说:“好大一条狗。我实在是忍不住。每回一看到狗,我就情不自禁要爬到树上去。太谢谢你们了。”
狄博思正想着要不要问她几个问题。他还记得自己有稿子要写,这事至少有点与众不同吧。
但他犹豫了太久。一如既往的害羞腼腆。当他好不容易终于鼓起勇气,女孩早就拎着手提箱走了。
“好怪异的女子,”史密斯说。“她看起来像一只猫。”
“没错,”狄博思回说。“她确实像只猫。”
他们目送着她消失在一个拐角处。
我得赶上她,狄博思心里想。连一声“再见”都没说,他就将史密斯先生甩在身后,沿街一路小跑追那女孩去了。她就在正前方。我该这么问她:“对不起,女士,为什么你这么怕狗,还有,为什么你这么快就能爬上树去?”
但是突然之间,女孩从他眼前消失不见了。
难道她躲进房子里了?可是街道的那一边一扇门也没有。只有一排沿街而立的栅栏和栅栏后的一个小花园。而且栅栏上一扇门也没开,莫非她从栅栏的板条间穿过去了?狄博思的目光透过栅栏,在花园中搜寻。他只看到了草坪和灌木,一点没有那女孩的踪影。
“谁知道呢,她可能从别的出口溜走了,”狄博思嘀咕说。“我差点就追上她了。见鬼,雨越下越大了。我该回家了。”
他在路上买了两条腌鱼和一袋梨子,打算晚上吃。狄博思住在一个小阁楼上。虽是阁楼,但条件很不错。有一个大房间,那是他日常起居的地方。还有一个小厨房、浴室和储藏室。惟一不便之处是他要爬很长一段楼梯,不过一旦到了那里,很多人家的屋顶和烟囱便都在他眼皮底下。弗拉夫,他养的那只灰色大猫,正蹲在地上恭候他。
“小馋猫,十里地外你都能闻到鱼腥味。”狄博思说。“我们去厨房,把鱼煮了,好好吃一顿。今天破例让你吃一整条鱼,弗拉夫。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买得起鱼了,明天说不定我就被老板开了。我觉得肯定如此,弗拉夫。从明天起我一分钱也赚不到了。到时我们不得不一起出门沿街乞讨。”
“喵。”弗拉夫应了一声。
“除非今天晚上我能找到报道的好料,”狄博思说。“现在看是来不及了。”
他切了块面包,煮了一壶茶。然后就和弗拉夫在厨房里吃开了。接着他走回起居室,坐在打字机后头。
或者我该尝试一下,写写那个奇怪的女孩,他想。
他起了个头:
(本报讯)今天下午五点左右,在集市广场,一位年轻女子遭恶狗追逐,那是一条阿尔萨斯狼狗。惊慌失措中,年轻女子飞速爬上一棵大榆树。发现她不敢下来,我向她伸出援手。那女子随即离开,我跟踪后发现,她从一处篱笆的缺口处钻进了一户人家的花园。
狄博思通读了一遍。文章有点短。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