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以上想法,我才在提出“人以正立”之后,提出“兵以诈立”的理念。顺便在此说一下,为了“兵以诈立”的提出,我还花了一些时间和精力通读了中国古代官方(北宋朝廷)颁布的第一部军事教科书——《武经七书》。这些兵书为《孙子兵法》、《吴子兵法》、《六韬》、《司马法》、《三略》、《尉缭子》、《李卫公问对》。这都是从当时流行的340多部中国古代兵书中被挑选出来的,是中国古代兵书的精华、中国军事理论殿堂里的瑰宝。
为什么还要提出“事以奇立”呢?提出了“人以正立、兵以诈立”之后,如不再深入思考,就会觉得有这“两立”够了。但若作进一步思考,就能感觉到其实不然。因为“人以正立”中“正”之方法,乃指一般方法,或日正常之方法。这些方法,也都是正常人应该掌握的方法;常人只要愿学,都可以学会并能熟练掌握的。因此,这种“正”中之方法仅仅是对常人的要求,也只能是做平常事的方法。但要想做出超越常人的重大事情和伟大事业,包括伟大创造,仅靠这些方法还是远远不行的,必须还要具有常人所不具有的奇特思维、奇特方法和奇特胆量。军事家不是说“战势不过奇正,正面迎敌,出奇制胜”嘛!其实.富民强国或富民强兵也是这个道理。靠一般和正常的方法维持正常的运转和发展,靠奇特的思维、方法、胆量来做伟大的事业及伟大的创造。当然,对于“奇”,每个人所说和所指的内涵并非完全相同。而我说的“奇”,则包含着上述所说的三个方面——奇之思维、奇之方法、奇之胆量。具有了这些方面的才能者,在行事方面,就可以这样:稳中求变、变中求进,稳中求奇、奇中求胜。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奇”呢?首先应该具有这方面的天赋,再配之后天不断地学习深思,便能冒出“奇”来。也还可以说,能出奇者,定是奇人;除了天赋和后天的努力之外,出奇之时,往往也含有顿悟的成分。应该指出的是,这样的人无论是在哪个朝代和哪个国家,都较为稀少。以稀为贵,——这样的人都是国之精英,必须受到国家的重视、爱护和保护,并充分发挥他们超越常人的奇特之处,为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家、伟大的民族和伟大的人民做些伟大的事业和伟大的创举。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国家如果没有这样的奇人或虽有而不用,那这个国家一定不能兴盛、一定要遭人欺辱、一定会慢慢消亡!鉴于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奇”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作用,并设法创造好的环境,更好地让奇人生存、发展,以便于让他们更多更好地为国出奇——创造出辉煌和源源不断的人间奇迹!也正是基于这种想法,所以我才又提出了“事以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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