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留意宜忌示恭敬
如何注意言行和起心作意呢?以下几点可作参考。
凡佛经、佛像、佛画、佛具、香花、法物,如用钱“买”或向人“要”,应一律说“请”,如请经书、请佛像等等。
凡见佛像,无论金银铜铁、泥塑、木雕、布画、纸印等均应视同真佛,不起分别心,如是作观,增福长慧。
纸印佛像日久破损,可修补者应尽力发心修补,护持圣相,实不能供时应于佛前言明另请新像,此1日佛像可恭敬焚化,泥塑木雕的,则可装入较大的、对等的佛像中。
佛像佛相不可做装饰物品。随身之小佛像乃供随处礼拜,兼护身平安用,应心存恭敬,祈求加护,一切吉祥想,宜放在上衣口袋或挂胸前衣内(如洗澡时应将佛像除下)。如放入裤袋,即为不敬。
香、烛等不可制成菩萨的形状,香熄、像塌或燃烛毁像,均为大不敬,类同于出佛身血,商买之间不要因此等无知而造下无边重罪。
迎请佛像、佛经,应恭敬捧迎,不可放在腿上、单手提携、垂向膝下、夹在腋下,宜顶戴或捧于胸前或敬重包装。由于现代印刷方便,初学佛者因此以为佛教经论典籍较易获得,由此也容易生轻慢心、犯失意过,不可不察。
借阅佛经应按时送还,切忌涂、抹、剪、撕、抛、掷、遗或未经许可动用取走,佛刊佛报佛书应转赠他人阅读,不可任意毁弃或包扎物品等。
阅经日寸,宜洁手净案,身端正、口禁(杂)语、意不散乱,摄心一处,直看经文不可空过。不明大意时反复数遍,自能体会妙旨,切忌退却心志(若能广修供养以助道心、种慧根,则为最上善待自己)。阅经时宜捧卷或平放在案架上,不可放膝上,尤其不可将衣帽压在经上。
无论诵经、阅经、持咒、经行、礼佛、供僧……皆应普皆回向:愿令一切众生入佛知见、归敬三宝,速证菩提。
僧即僧伽,这里指的是现前已求受具足戒的和合众(三人以上的清净团体,即实践佛陀教戒、志求解脱烦恼与觉悟真谛的实践团体),并非出家的个人。出家人可通称为沙门,精通经藏,能讲经的为经师;精通律藏,能弘戒律者为律师;精通论藏,能辩论者为论师;得到佛法传承,通达经律论三藏佛法而能宏化的出家行者称为三藏法师。
“和尚”是亲教师之意,能授皈、授戒、授法等等,也是对出家的比丘至高无上的尊称,切切不可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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