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从已知的现象中推得未知的现象,是人与其他动物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而不是人后天获得的,尽管归纳的内容是后验的。它是人与其他动物均具有的“本能”。儿童避开曾烫着他的火炉,与动物见到危险而逃,有同样的结构。未见过火炉的新生儿不会知道它是烫人的,他不会将火炉与烫两个观念联系起来;新生的小牛不知道老虎会攻击它——“初生牛犊不怕虎”。一旦有了危险的经历,人与其他动物在以后的生存中便“知道”相似的危险。
对于人,婴儿出生后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他会触摸刀甚至电插座,当母亲发现婴儿这些行为后,会训斥他甚至惩罚他。他逐渐在他的行为与母亲的训斥之间建立了因果联系,他开始不知道他的触摸行为是危险的,但他知道他若触摸特定的东西,他的母亲就会惩罚他……语言的学习也是如此。妈妈指着天空中圆圆的亮东西对她的婴儿说“太阳”,几次后,婴儿知道那叫“太阳”;以后,当妈妈指着太阳时,婴儿会学着发音说“太阳”。
归纳是人与生俱来的能力,但它是否是人所独有的呢?若是,它便是人理性的组成部分;若不是,即存在其他生物与人一样具有归纳能力,我们便面临其他问题:归纳在“这些生物”中的作用是什么?人所使用的归纳是否存在独特性?等等。
动物进行归纳的现象随处可见,如休谟认为的那样。可以说,动物的生存是建立在归纳基础上的。大雁年复一年地从北方到南方过冬,是因为雁群发现以往南方都是温暖的、北方是寒冷的;鱼群根据季节规则性地在固定的地方觅食,是因为它们以往都是如此……动物的这种行为便是“学习”。
野兽寻找食物地点是通过归纳来进行的,确定敌人也是通过归纳来进行的,对自然环境的适应还是通过归纳来进行的……这是学习的过程。这个学习过程往往是动物在直接观察中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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