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哲学名家丛书:黑格尔的客观哲学》是对黑格尔主要学说的一个简要的概括性介绍,主要内容包括:黑格尔的逻辑学;黑格尔的自然哲学;黑格尔的精神哲学;黑格尔的法哲学。在黑格尔的这些思想中,虽然有些难免晦涩难懂,但本书深入浅出的解读方式仍能让广大读者较快地认识、了解黑格尔哲学思想的精要,一睹这位思想大师精神世界的风采。
第一章 黑格尔的存在论
逻辑学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开始的呢?黑格尔认为,最抽象的概念就是理性认识的开端,这个概念被黑格尔叫做“纯存在”或“纯有”。“纯存在”是存在论中的第一个范畴,也是黑格尔整个逻辑学最空洞、最抽象和最贫乏的范畴。具体来讲,黑格尔的“存在论”的内容大体包括质、量、度三个方面
黑格尔“逻辑学
绝对精神
黑氏“存在论
质
量
度
第二章 黑格尔的本质论
“本质论”是黑格尔逻辑学的第二部分内容。“本质论”具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本质自身”。“本质自身”即本质在自身之内的反映。二是“现象”。“现象”是本质表现为它的对象,通过它的对立面来表现自身的阶段。三是“现实”。“现实”是“本质自身”与“现象”的统一,是“本质自身”的最终实现
本质
现象
现实
第三章 黑格尔的概念论
黑格尔认为,概念论是逻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概念论”是逻辑学的前两个阶段即“存在论”和“本质论”的统一;“存在论”里的存在和“本质论”里的本质是“概念论”里的概念生成的环节和内容;“概念论”里的概念是存在和本质的基础和前提;“概念论”是“存在论”和“本质论”的哲学完成,是“存在论”和“本质论”的终极
“主观性
“客观性
“理念
生命
认识
绝对理念
第四章 黑格尔的自然哲学
黑格尔把自然的发展过程划分为力学、物理学和有机学三个阶段。在力学阶段,对象是彼此外在,一切为机械性所统治。在物理学阶段,自然理念建立起了内在的质的差别、对立及其相互关联;自然界的各种物体表现出质,服从于个体性的力量,具有物理或化学的特性。在有机学阶段,作为自然的理念已经发展成为主观性、自我性的总体,达到了现实存在,即生命
自然和自然哲学
力学
物理学
有机学
第五章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
黑格尔把精神哲学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个阶段。主观精神以个人有限的经验认识为对象和内容。客观精神是精神表现于人类社会,构成法权、道德、伦理和国家制度及其历史等等,它主要论述伦理学、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也可以广义地把关于客观精神的哲学称之为“法哲学”。绝对精神是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的统
精神哲学
灵魂
意识
精神本身
艺术
宗教
哲学和哲学史
第六章 黑格尔的法哲学
黑格尔的全部哲学所讲的都是理念的发展,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分别描述现象发展的三大阶段。国家范畴正是在精神哲学中提及的,属于客观精神阶段,而其哲学就是讲客观精神的发展的。客观精神分为抽象法、道德和伦理三个阶段
法哲学
自由
抽象法
道德
家庭
市民社会
国家
附录
黑格尔在柏林大学的开讲辞
黑格尔名言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