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道可道”,第一个“道”字,指根本法则;第二个“道”字,指言语描述。如果说作为本原的“道”能够被描述出来,或以某种方式被界定、表征出来,那它就不是永恒之“道”。“常”是永恒不变的意思。
“名可名”,第一个“名”字,指道之相状;第二个“名”字,指规定命名。如果说“道”之本原状态“名”,能够用概念或名称进行规定与区分的话,那它就不是永恒之“名”。换句话说,“名”一旦被区别出来,其实就已经偏离原本的“道”了,因为“道”本身是恒常的、绝对的、不可分别的。
“道”之所以不灭,是因为“无名,天地之始”,即在天地初开、万物生成之前,绝对的本体——“道”,尚未分化出阴阳二气来,所以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现名称、概念。实质上,“无名”才是天地的本初状态。“有名,万物之母”,指绝对的本体——“道”,衍生出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等万物。因此,“道”又可以说是万物产生的根源,故比喻为“母”。“母”是本原,亦即无名、无别的宇宙本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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