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臣,1973年生,山东济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香港大学LL.M,现为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汉鼎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5年开始律师执业,2002年起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专业服务,代理了包括本书案件在内一系列具有重要影响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
袁钢,1979年生,安徽合肥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院法律实践教研室副主任,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独著《权利回归:国家人权机构研究》,编著《存款贷款法律指导》,合译《法律伦理教程》《完善法学教育》,合著《法律基础教学疑难问题解析》,参编《公证实务》《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问题研究》《全球化条件下的法治国家》和《公证与律师制度》等,在《法学》《法学杂志》等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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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文峰:《专利侵权赔偿第一案追踪》,《中国知识产权报》,2007年12月5日
本案不仅创中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最高补偿额,同时中外当事人能够和平调解解决纠纷,充分体现了和谐共赢的国际竞争理念,对于中外企业在知识产权纠纷中依法理性维权具有标杆意义。长期以来,国内企业多于模仿加工,疏于自主创新,在与境外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多为被告,败诉率很高,本案复杂的诉讼过程为国内企业提供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技巧。
——傅文彬:《中国知识产权赔偿额最高的案件》,《民主与法制时报》,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