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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法律全书:征收、评估、补偿、执行: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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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51390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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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拆迁补偿·法律全书:征收、评估、补偿、执行(实用版)》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各类法律文件为主线,突出“实用”的特色,穿插重点法律导读、重点条文解读、重要文件解读、实用图标、地方政策文件等内容,以期为本领域相关读者提供最为全面、实用的法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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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在我国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领域被法律所规范,越来越多的纠纷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建,法律已经全面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每个人都自觉不自觉地生活在法律的规范范围内。为满足社会各界人士对各类专题法规学习、了解、查询的需求,我们精心编辑出版了这套“热点领域法律全书(实用版)”。《拆迁补偿·法律全书:征收、评估、补偿、执行(实用版)》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各类法律文件为主线,突出“实用”的特色,穿插重点法律导读、重点条文解读、重要文件解读、实用文书、实用图表、地方政策文件等内容,以期为各领域相关读者提供最为全面、实用的法律信息。
  (一)全面收录各类法律文件,涵盖拆迁领域的各个方面。
  《拆迁补偿·法律全书:征收、评估、补偿、执行(实用版)》全面收录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原拆迁)相关核心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等各层级法律文件,内容细分为征收与补偿、评估、执行、纠纷解决、相关规定等五个部分,内容翔实丰富。
  (二)全面覆盖31省市的地方政策文件,为各地读者查询本地文件提供便利。
  《拆迁补偿·法律全书:征收、评估、补偿、执行(实用版)》特别收录了全国31省市中的绝大部分在拆迁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对当地的实际情况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其中的先进经验,也可以供其他地方政府、立法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文件规范时参考。
  (三)突出“实用”特色,附加更多配套内容。
  为帮助读者全面、深入理解拆迁相关重点法条、重点文件,本书附加以下实用内容:(1)对重点法律法规附加导读,介绍该法律文件的大致内容;(2)对核心法律文件逐条解读,详细介绍法律适用的要点、法律规定的原由、重点词句的理解等;(3)对重点文件附加官方解读,选取重点政策发布时的领导讲话、答记者问等内容并加以编辑,向读者详细介绍重点文件的内涵;(4)根据实际需要穿插“实用文书”或“实用图表”,帮助读者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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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拆迁补偿·法律全书:征收、评估、补偿、执行(实用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月21日公布实施。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加强宣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切实维护好公共利益,国务院制定出台了《条例》,同时废止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这是我国改革发展过程中,城市建设、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条例》的施行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大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
  二、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各盟市、旗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市、旗县(市)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确保当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的统一。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加强对本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房屋征收单位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各市、旗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转变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接受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不单独设立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城市,原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可作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辖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也可直接接受市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履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职责,转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规定,统筹兼顾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被征收房屋群众的利益,加强管理、监督和指导,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努力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统一补偿标准,建立和完善住宅房屋“征一还一”补偿制度
  为了维护被征收群众的利益,使住宅房屋被征收入的居住条件有所改善,征收住宅房屋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旗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征一还一”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作出征收决定后,按照《条例》规定,经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住宅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补偿金额后,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征一还一”补偿方式,即按照房屋产权登记簿标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补偿方式,应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同等地段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乘以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簿标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如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各市、旗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同等面积的住宅房屋,互相不找差价,如果提供其他地段的住宅房屋,应当按照货币补偿金额计算、结清差价。同时,应当根据房地产价格评估结果,对被征收人的附属房屋、附属设施、装修部分等方面进行补偿。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仍然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进行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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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征收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导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1.21)
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解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5.30)
【地方法规、政策】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2011.5.27)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住房保障优先配租配售管理办法(2011.11.2)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2011.11.18)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取得拆迁许可证项
目所涉案件有关审判、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2011.6.10)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7.12)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2011.10.19)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2012.4.10)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2012.4.12)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项的意见(2011.6.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指导意见(2011.5.4)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9.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宜的通知(2011.6.30)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中办发[2011]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2011.9.21)
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2.6.26)
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2012.4.15)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26)“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2011.7.4)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个人住宅房屋征收优先住房保障办法(2011.7.4)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11.4.7)
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7.8)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2011.8.3).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2011.5.4)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4.29)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2011.4.14)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2011.2.17)
福建省和谐征迁工作法(2011.9.29)
福建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2012.8.1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10.24)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2013.3.2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2011.8.2)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2011.4.18)
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指导意见(2011.10.8)
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住房保障办法(暂行)(2011.10.8)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10)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2011.5.5)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暂行)(2011.5.5)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的指导意见(2011.10.26)
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房保障办法(2012.1.16)
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2012.1.16)
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2011.11.1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2011.8.4)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2011.4.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指导意见(2011.4.20)

二、评估
三、执行
四、纠纷解决
五、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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