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国企业并购重组税收指南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542088
  • 作      者:
    郭垂平,王瑞琪,林文辉著
  • 出 版 社 :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收藏
作者简介
  郭垂平,美国乔治华盛顿人学会计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硕士研究生,《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立法起草小组成员,现任职于财政部税政司。先后参与《中国税收制度》(1995年、1998年、2000年、2004年和2011年版)、《国外公司所得税》、《国外个人所得税》、《税式支出理论创新与制度设计》、《新企业所得税法导读》、《企业所得税法释义及适用指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等著作的撰写工作;参与全国交通税赞方案没计及燃油税草案起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起草,以及居民企业认定、不征税收入、资产损失扣除、重组、清算、税收抵免、优惠日录、新旧政策衔接等制度起草工作。
  
  王瑞琪,高级会计师、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1983年8月毕业于东北大学冶金专业、管理专业,获工学学士。长期从事会计、审计工作,现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林文辉,中国注册会计师,昆仑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菲执行董事。2002年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先后供职于国内和国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并购重组税收政策及会计处理的跟踪研究和重组业务财税咨询服务工作。
展开
内容介绍
  纵观世界企业并购重组的历史,从19世纪末第一次出现企业并购至今,已经历100多年。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先后经历了五次并购重组的浪潮。企业并购重组日益成为企业对外资本扩张,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形成强大规模效应的重要手段之一,是一个多世纪以来西方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显著特点之一。正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施蒂格勒所言:“没有一个美国的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并购而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大公司是靠内部扩张成长起来的。”
  自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并购重组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之初至80年代末,围绕增强企业活力,先后采取了利润留成、扩大企业自主权、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经营等方式;第二阶段是80年代末至90年代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向确立股份制试点范围扩大,先后采用了股份制改造、企业破产、优势企业通过控股或购买资产等方式并购劣势企业以及资产市场的金融性、投资性并购等方式;第三阶段是90年代末至今,先后经历了上市公司实质性收购、国有资本整合以及外资、民营等企业并购重组等方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发展方式的逐步转变以及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必将催生我国企业并购重组业务的蓬勃发展。
展开
精彩书摘
  三、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款和第二十二条,个人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确定。
  由于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大量中小企业成功上市,这些企业的原始个人股东随着企业的上市,原来持有的股权大量增值,通过股权转让套现,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已经屡见不鲜。所以,加强对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将成为未来税务机构的重点工作。
  为了加强自然人(以下简称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征管漏洞,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5月28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在2010年5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和2011年4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收人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也要求加强对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的征管。
  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表格式样和联次由各省地税机关自行设计)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
展开
目录
理论篇
第一章 重组概述
第一节 本章导读
第二节 并购重组的含义
第三节 并购重组的主要形式
第四节 研究范围的确定
第五节 并购重组业务的发展历程
第六节 并购重组税制
第七节 并购重组的税收筹划
本章小结

实务篇
第二章 资产收购
第一节 概念解析
第二节 税收法规解析
第三节 上市公司案例解析——华立科技(600097)借壳上市
本章小结
法源点读
第三章 股权收购
第一节 概念解析
第二节 税收法规解析
第三节 上市公司案例解析——诚志股份(000990)定向发行收购关联方股权
本章小结
法源点读
第四章 公司合并
第一节 概念解析
第二节 税收法规解析
第三节 上市公司案例解析——盐湖股份(000792)换股吸收合并
本章小结
法源点读
第五章 公司分立
第一节 概念解析
第二节 税收法规解析
第三节 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第四节 上市公司案例解析——东北高速(600003)分立
本章小结
法源点读
第六章 债务重组
第一节 概念解析
第二节 税收法规解析
第三节 案例解析
第四节 上市公司案例解析-ST金城(000820)债务重组
本章小结
法源点读
第七章 跨境重组
第一节 跨境重组与跨国避税
第二节 税收法规解析
……
参考文献
参考文件
附录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