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的交换行为是有目的的经济行为,人们对商品的价值进行评价是为了满足人们的交换行为的需要。因此,商品价值应该反映出商品所有者依据其交换目的对商品价值的评价。商品所有者交换目的的不同,价值评价的标准和方式也不同。消费者进行商品交换是为了满足对商品效用的需要,因此,依据消费者对商品效用的大小来确定商品的价值是价值理论的一种研究途径,现代效用价值理论就是依据这一研究途径来建立起价值理论的。生产者进行商品交换是为了实现收入或利润的最大化,因此,应该依据生产成本和利润率的高低来进行商品的价值评定,基于商品生产过程建立起来的劳动价值理论和斯拉法体系是基于这一研究途径产生的价值理论。考虑到商品交换绝大部分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换,因此从商品生产与消费之间的价值与数量关系来建立价值理论形成了现代一般均衡理论,这一理论基本上覆盖了单纯从生产或消费角度建立起来的价值理论。
我们可以发现价值问题有以下特点:
第一,价值应该反映人在商品交换行为中对实现其经济(生产或消费)目的的程度的评价。一种商品价值比较高,从消费角度来看,是因为消费者通过评价能够从中获得更大的效用;从生产角度来看,是因为这种商品的生产需要更高的成本和能够获得一定的利润。
第二,从消费者效用评价的角度来看,价值具有主观属性。不同消费者对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主观评价,同一个人对不同的商品也有不同的主观评价,同一个人对同一种商品的主观评价也会随着时间、地点和数量的变化而变化。由此可见,由于消费者效用评价的主观属性的存在,我们只能够通过消费者行为的选择来反映出消费者对商品价值评价的大小,难以找到一个客观依据对商品价值进行直接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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