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世纪50年代:初创时期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标志着新中国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的诞生,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国有保险公司。这时保险业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国有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的发展还处于初级拓荒阶段,业务范围也十分狭窄。1952年12月,外国保险公司在华的垄断地位彻底改变,种种特权被取消,业务来源锐减,至年底已全部自动申请停业,退出中国保险市场。1958年10月,西安全国财贸工作会议提出:人民公社化后,保险工作的作用已经消失,除国外保险业务必须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业务应立即停办。1959年起,国内保险业务除上海、哈尔滨等地继续维持了一段时间外,其他地方全部停办。1959年9月,做出十年国有保险总结:共收入保险费16.2亿元,其中,财产险占91.19%,人身险占8.81%,支付赔款共3.8亿元,拨付防灾费1300万元,积累保险基金4亿元,上缴国家财政5亿元。
(2)20世纪六七十年代:低谷期
由于历史原因,本外币保险业务基本停办,仅保留五大口岸城市的涉外险业务。1968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决定海外业务对外的分保由民安保险公司办理,寿险业务由中国保险公司办理分保,港、澳、新等地区的保险业务下放到中国保险公司香港分公司管理。1972年4月1日起,恢复对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船舶保险。1973年起,人保开办了来料加工、建筑工程安装、石油开采、钻井平台、油轮的油污及其他保险。1974年,人保开办了国际航线的航空保险。
(3)20世纪80年代:复苏期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保险业迅速崛起,为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了多方面广泛的服务,但市场经营主体仍处于人保独家垄断状态。1979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业。中国保险学会成立。198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第一部财产保险合同方面的法规。
……
展开